新生兒落戶口辦理期限是多久
一般而言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當然這個一般是與當地政策有關,有的地方是一個月之內必須個小孩辦戶口,有的是一年,有的地方沒有限制,所以具體的要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比較準確。
新生兒落戶口的流程
一、辦理條件
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愿的原則申報戶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父(母)親戶口遷入本市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不能在本市申報出生。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戶口簿;
2、結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
3、出生醫學證明
4、父(母)一方戶口不在本市,出生嬰兒跨一整年要在廈門申報出生的,還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的證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程序
監護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四、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戶籍窗口當場辦理,屬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報出生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調查核實的,派出所在5個工作日內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