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開建制鎮和中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大城市落戶限制,在太原市迎澤區、小店區、杏花嶺區等,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2月6日,備受群眾關注的《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出臺,這意味著山西省戶籍制度改革拉開大幕。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山西戶籍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歡迎大家閱讀!
按照該意見,山西省將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努力實現360萬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
一、調整戶口遷移政策
全面放開中小城市落戶
改革內容:全面放開建制鎮和中小城市落戶限制。
在朔州市、忻州市、呂梁市、晉中市、陽泉市、長治市、晉城市、臨汾市、運城市9個市的所轄城鎮以及太原市、大同市所轄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政策詳解: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是指:依法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或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實際居住的;或在城鎮范圍內租賃房管部門、企事業單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和他人合法私有住房并與房屋所有權人簽訂租賃住房協議,且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并辦理了《居住證》的;或居住在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宿舍并辦理了《居住證》的。
有序放開大城市落戶限制
改革內容:有序放開大城市落戶限制。
在太原市迎澤區、小店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尖草坪區、晉源區,大同市城區、礦區、南郊區、新榮區,具備合法穩定就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政策詳解:改革內容中所提到的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的;或依法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依法繳納稅費的。
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是指:按照國家和省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一年的。
小貼士:符合條件者 這樣辦理落戶
按照全省統一規定,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戶口遷入城鎮的,應當按照以下地址順序辦理落戶手續:
1、依法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或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人員準予將戶口遷入房屋所在地。
2、因租賃住房申請落戶的人員,準予將戶口遷入就業單位設立的集體戶或實際居住地派出所設立的社區集體戶。
省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我省將依照優先解決存量的要求,重點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城鎮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人員落戶問題。不斷提高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等常住人口的城鎮落戶率。
二、創新人口管理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和居住證制度
未來,山西省將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的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計生、就業、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統計制度。
建立居住證制度。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此外,還將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證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同時結合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年限等情況,享有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
還將建人口基礎信息庫
山西省還將建設和完善覆蓋全省人口、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以人口基礎信息為基準的人口基礎信息庫,分類完善勞動就業、教育、收入、社保、房產、信用、衛生計生、稅務、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統,逐步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信息整合和共享,為制定人口發展戰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為人口服務和管理提供支撐。
完善農村產權制度。全省將加快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省政府明確表示,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將擴大
隨著戶籍制度的改革,山西省還將擴大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將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疇。同時,逐步完善并落實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升學考試的實施辦法。
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制度,面向農業轉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補貼職業技能培訓服務,加大創業扶持力度,促進農村轉移勞動力就業。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納入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并落實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和異地就醫結算辦法,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實施統一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
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落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促進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的社會救助體系,實現城鄉社會救助統籌發展。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采取多種方式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此外,山西省還將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加大財力均衡力度,保障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