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戶籍制度改革,終于有了湖北版方案。《湖北省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于近日出臺。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湖北戶籍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歡迎大家閱讀!
意見明確,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政策。有序放開大中城市落戶限制,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小的地方,可以參照建制鎮和小城市標準,全面放開落戶限制。科學控制武漢市人口規模,改進現行落戶政策,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有序辦理、公平公正”的原則,合理設置落戶積分分值,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建立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意見明確,取消農業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計生、就業、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統計制度。
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
意見明確,貫徹落實《湖北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條例》,制定《湖北省居住證管理辦法》,取消暫住登記,實行居住證制度。流動人口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工本費。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機制,并作為申請登記居住地常住戶口的重要依據。
農民進城落戶不得附加條件
意見要求,要切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完善農村產權制度。加快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探索建立農村宅基地依法自愿有償退出的有效機制以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轉包、轉讓、互換、入股的實現路徑。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隨遷子女可異地中高考
意見明確,要擴大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具體如下:
教育方面,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疇,逐步完善并落實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普惠性學前教育和異地中高考的政策。
社保方面,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并落實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和異地就醫結算辦法,加快實施統一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
醫療方面,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納入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提供基本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
養老方面,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促進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
住房方面,加快以“城中村”為重點的棚戶區改造,把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采取多種方式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我省落戶比“國標”更寬松
記者注意到,與7月出臺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相比,鄂版意見在戶口遷移條件等方面的限定更為寬松。
比如,對于中等城市和大城市的落戶條件,國版意見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分別為不得超過3年和5年,我省則縮短到最高不超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