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落北京戶口新政策
1,北京市不久前制定了一項規定:凡納稅額超過300萬元的工商業主,可將自己和家人的戶口由外地遷至北京;而對普通的北京市民則嚴加限制,其外地配偶只有年滿45歲、婚齡10年以上方可遷戶口入京。工人單調進京政策放寬九類子女或配偶可辦北京戶口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日前發布《關于工人單調進京有關問題的通知》,凡符合條件的本市常住戶口居民可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其在外地的在職工人的子女或配偶可調京工作。
通知明確,具有北京常住戶口的居民,其子女為外地在職工人需要辦理進京手續,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辦理一子女調京工作:申請人在京無子女;申請人50歲以上,患嚴重疾病,在京子女亦患嚴重疾病;申請人50歲以上,患嚴重疾病,在京子女且在12歲以下。
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不在中央單位工作的居民,其配偶為外地在職工人,且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辦理配偶調京工作:申請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申請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歲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申請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歲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申請人為女方,配偶在津滬,分居5年以上;申請人為國家高等院校本科畢業,且參加工作3年以上;申請人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按照要求,申請人需向所在單位人事勞資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無單位的申請人向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勞動科申請),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自受理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申請人和申報單位必須如實提交申報材料,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審批機關可以視情節輕重予以暫停或取消申請資格,或提請有關部門依紀律、法律追究責任。
2,辦理北京市小城鎮戶口是一件很復雜的事情。其政策依據是:《國務院和北京市政府加快小城鎮建設的有關政策和指示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郊區小城鎮建設試點城鎮戶籍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京政辦發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北京市郊區小城鎮建設試點城鎮戶籍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京政辦發號)。根據上述政策,外地人在北京市如下小城鎮或衛星城的起步區購買兩居室以上的商品房并且投資50萬元以上的可以辦理北京市小城鎮戶口。
33個小城鎮名單:海淀區的溫泉鎮;豐臺區的王佐鄉;門頭溝區的齋堂鎮、潭柘寺鎮;房山區的竇店鎮、長溝鎮、琉璃河鎮、韓村河鎮;通州(社區網論壇商鋪)區的宋莊鎮、馬駒橋鎮、永樂店鎮、縣鎮;昌平區的小湯山(社區網論壇商鋪)鎮、北七家鎮、陽坊鎮;順義區的楊鎮、后沙峪鎮、北小營鎮、高麗營鎮;大興區的榆垡鎮、西紅門(社區網論壇商鋪)鎮、龐各莊鎮、采育鎮;平谷區的峪口鎮、馬坊鎮;懷柔區的楊宋鎮、湯河口鎮;密云縣的太師屯(小區網論壇)鎮、溪翁莊鎮、十里堡鎮;延慶縣的永寧鎮、康莊鎮、舊縣鎮;
14個衛星城名單:通州區的通州鎮;大興區的亦莊(社區網論壇商鋪)、黃村(社區網論壇商鋪);房山區的燕房、良鄉(社區網論壇商鋪);門頭溝區的門城;昌平區的昌平鎮(南口、埝頭)、沙河(社區網論壇商鋪);延慶縣的延慶鎮;懷柔區的懷柔鎮(雁棲、廟城);密云縣的密云鎮;平谷區的平谷鎮;順義區的順義鎮(牛欄山、馬坡);豐臺區的長辛店。實際情況是購買北京小城鎮商品房并且投資要求解決北京市小城鎮戶口的外地人非常之多,北京市每年下達的小城鎮戶口計劃指標又非常有限,所以很多人都排隊一、二年才輪上指標,具體辦理步驟與您選擇的小城鎮有關。你步應該先確定辦理北京市哪個小城鎮戶口,然后購買該小城鎮起步區的商品房,再決定在當地注冊公司投資事宜,你需要到該鎮鎮政府咨詢具體辦事程序,后向公安機關申報辦理戶籍的有關資料,您的條件符合就會獲得批準,具體操作程序比較復雜,您親自來北京或者委托北京律師或朋友協組辦理。
3,辦理戶口登記、遷移應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監護人)或戶主辦理。非本人或戶主辦理戶口登記、遷移的,應出具戶口登記、遷移人授權的委托證明。第四條辦理市內遷入登記辦理市內遷入,實行“一地辦結”(取消市內戶口遷移證),須出具下列證件證明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一)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三)遷入人與戶內成員親屬關系證明(如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出生證等)。
(四)新立戶的,非農業人口須出具北京市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單位自管房須出具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及復印件;無房產證明要求入戶的,須出具購房發票或銀行貸款購房合同及房管、物業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及以上證明的復印件;農業人口須出具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
(五)農業人口遷入的,須出具村委會同意遷入證明。
(六)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或解除勞動教養證明及注銷戶口證明。監外罪犯入戶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及派出所長審批單。
第五條辦理市外遷入辦理市外遷入戶口登記,須出具以下證件證明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一)復員、轉業退伍軍人系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或區、縣復員轉業安置部門的落戶介紹信或市局《入戶通知單》、《復員證》或《轉業證》;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檔案部門出具的戶口項目證明及《復員證》或《轉業證》;從本市參軍注銷戶口后,被部隊退回入戶的,須出具所在部隊師以上單位退兵證明;以上人員還須出具部隊或原戶口注銷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證明。(七)外省市人員調動工作進京、投靠等入戶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入戶通知單》。(八)遷入人員新立戶的,非農業人口須持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自管房提供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及復印件;農業人口須持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上述人員戶口遷入,還須持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回國、釋放、解除勞動教養及退兵、退學(經市局審批入戶的除外)不在戶口注銷地恢復戶口的,須持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
第六條辦理時限戶籍接待室在辦理戶口登記事項時,對理由正當、手續齊備、符合法律法規和規定的,即時辦理(辦理戶口登記須經派出所審批辦理的時限為20個工作日)。
第七條外省市農業戶口或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夫妻投靠進京入非農業戶口
受理條件:
1.申請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
2.申請人年滿46周歲,不滿55周歲,結婚應滿5年;申請人年滿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
3.隨遷子女系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有關政策;系獨生子女的年齡不能超過25周歲,且未婚、無業;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農業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