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自主招生報名條件招生簡章,武漢大學自主招生簡章發布
為深化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我校自主招生繼續旨在為部分基礎學科(含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
一、報名條件
符合高考報名條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相關科目成績優秀,在文學、歷史學、哲學、國學、思想政治、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計算機等10個領域的某一領域具有鮮明學科特長和一定創新潛質的學生均可提交報名申請。
申請下列專業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優先:
中國語言文學類或人文科學試驗班、歷史學基地班、哲學基地班、弘毅學堂國學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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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基地班、物理學基地班、化學基地班、生命科學基地班或生物技術基地班、計算機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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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 高中階段在哲學、思辨、社會工作或思想政治等方面具有突出潛質(須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
二、報名辦法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須在3月5日10:00至3月20日16:00前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網上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報名時,學生須在我校中國語言文學類、人文科學試驗班、歷史學基地班、哲學基地班、弘毅學堂國學班、思想政治教育、數學基地班、物理學基地班、計算機類、化學基地班、生命科學基地班、生物技術基地班12個專業中選報1個,其中中國語言文學類、人文科學試驗班、歷史學基地班、哲學基地班、弘毅學堂國學班、思想政治教育限招文史類學生,其他專業限招理工類學生。
學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網報成功后通過系統打印并由本人親筆簽名、中學審核蓋章)。
2.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包括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及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等。
3.符合優先條件的各種證書復印件、中學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作品或學術成果復印件以及其他能夠展示學生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的材料;申請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的學生黨員須提供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原件。
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所有材料均須中學蓋章。除出版物原件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紙質報名申請材料。出版物原件(注明學生姓名及報名號)請于3月23日12:00前(以收件日郵戳為準)寄(送)達我校招生辦公室(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八一路299號,郵編 430072)。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相關社會團體或相關領域專家可實名向我校提供推薦材料,作為資格審核時的參考。推薦程序為:學生在報名系統中填寫推薦信息后,報名系統向推薦人或推薦組織負責人發送電子郵件,推薦人或推薦組織負責人按電子郵件中的要求下載推薦信模板,親筆填寫完成后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推薦須由推薦人或推薦組織負責人親自完成,填寫推薦信時須嚴格依照模板內容,全面、具體的展示被推薦學生的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組織推薦須提前按程序集體研究、公示,并加蓋組織公章。每份推薦信只能推薦1名學生,推薦人(組織)對其提供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資格審核
相關學院成立以學科專家為主的資格審核專家組,根據報名申請材料對學生的考核資格進行集體審核,擇優確定通過學生名單。我校將于4月底前完成資格審核并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通過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者獲得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資格。
四、考核
自主招生考核主要考查學生的學科能力和創新思維潛質,包括學科基礎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思維能力、發散思維能力、想象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考核由相關專業所屬學院組織實施,時間為6月14日、15日,地點在武漢大學,具體方案及相關要求另行發布。
獲得考核資格的學生須登錄報名系統通過網上銀行繳納考試費用(¥120.00元,依據湖北省物價局鄂價費[2009]331號文收取)并打印準考證,我校不提供其他繳費途徑。
學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其他證件無效)、準考證(繳費后自行打印)、相關證書及作品原件,按準考證上的要求來校報到,未按要求報到者視為放棄考核資格。學生只允許參加給予其考核資格的專業組織的測試。
五、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的5%。
2.學校本著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和學生參加考核的成績,分專業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名單,名單將于6月22日前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3.獲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學生,如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自主招生志愿,且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達到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簡稱一本線)上一定分值(分值等于我校在學生生源省份同科類錄取最低分與該省一本線分差的50%,按四舍五入取整,各省錄取分數要求見附件),同時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錄取條件,我校將予以錄取到其參加自主招生考核的專業學習。
4.對于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個別優秀學生,經自主招生專業所屬院系專家實名推薦、院系復審、學校集體研究、公示、生源所在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批準等選拔程序后可予以破格錄取,其高考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要求最多可降低至生源所在省份一本線下20分錄取。
六、有關說明
1.資格審核、確定入選資格名單時,來自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學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2.通過自主招生錄取進校的學生,不得轉出錄取專業所屬學院。
3.若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舞弊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并報生源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遞補。
七、監督機制
武漢大學監察部全程監督自主招生工作。
考生申訴及舉報聯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jwo@whu.edu.cn。
八、咨詢方式
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辦公地點:武漢大學文理學部行政樓西南樓B101、B102
咨詢電話:027-6875 4231
電子郵箱:wdzsb@whu.edu.cn
網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騰訊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招辦微信公眾平臺:武大招辦
武漢大學
2月13日
附:武漢大學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學生錄取分數要求
省份 | 文科 | 理科 | ||||
2014年
錄取最低分 | 2014年
一本線 | 2015年須達到一本線上的分值 | 2014年
錄取最低分 | 2014年
一本線 | 2015年須達到一本線上的分值 | |
北京市 | 629 | 565 | 32 | 628 | 543 | 43 |
天津市 | 603 | 523 | 40 | 612 | 516 | 48 |
河北省 | 626 | 563 | 32 | 660 | 573 | 44 |
山西省 | 578 | 526 | 26 | 621 | 534 | 44 |
內蒙古 | 602 | 525 | 39 | 616 | 501 | 58 |
遼寧省 | 620 | 552 | 34 | 643 | 526 | 59 |
吉林省 | 623 | 560 | 32 | 648 | 555 | 47 |
黑龍江 | 626 | 541 | 43 | 639 | 529 | 55 |
上海市 | 478 | 444 | 17 | 472 | 423 | 25 |
江蘇省 | 370 | 333 | 19 | 379 | 345 | 17 |
浙江省 | 679 | 621 | 29 | 680 | 597 | 42 |
安徽省 | 612 | 541 | 36 | 599 | 489 | 55 |
福建省 | 636 | 561 | 38 | 631 | 506 | 63 |
江西省 | 586 | 524 | 31 | 610 | 526 | 42 |
山東省 | 651 | 579 | 36 | 670 | 572 | 49 |
河南省 | 598 | 536 | 31 | 638 | 547 | 46 |
湖北省 | 590 | 535 | 28 | 613 | 533 | 40 |
湖南省 | 634 | 562 | 36 | 625 | 522 | 52 |
廣東省 | 627 | 579 | 24 | 623 | 560 | 32 |
廣西區 | 625 | 550 | 38 | 630 | 520 | 55 |
海南省 | 799 | 666 | 67 | 755 | 606 | 75 |
重慶市 | 629 | 555 | 37 | 614 | 514 | 50 |
四川省 | 599 | 551 | 24 | 617 | 540 | 39 |
貴州省 | 649 | 569 | 40 | 619 | 484 | 68 |
云南省 | 635 | 565 | 35 | 620 | 525 | 48 |
陜西省 | 635 | 548 | 44 | 637 | 503 | 67 |
甘肅省 | 605 | 543 | 31 | 613 | 516 | 49 |
青海省 | 571 | 473 | 49 | 569 | 406 | 82 |
寧夏區 | 607 | 517 | 45 | 594 | 473 | 61 |
新疆區 | 607 | 516 | 46 | 606 | 475 | 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