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直屬教育部,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學校“高層次、高素質、多樣化、創(chuàng)造性”人才培養(yǎng)目標,按照“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jiān)督有力”的招生工作機制和“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工作原則,我校繼續(xù)開展“基礎學科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的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一、報名條件
考生滿足以下條件,即可報名。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考條件。
2.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湖南大學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標準。
3.在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學科競賽、創(chuàng)新發(fā)明、論文著作等方面表現突出者或者其他具有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者。
二、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考生可根據個人學科特長從以下八個專業(yè)中任選其一報考,錄入我校后本科階段不能轉專業(yè)。
專業(yè)名稱 | 計劃數 | 報考科類 |
數學類 | 40 | 理工 |
電子科學與技術(應用物理學) | 30 | 理工 |
化學 | 30 | 理工 |
生物技術 | 30 | 理工 |
機械類(工程力學) | 30 | 理工 |
英語 | 40 | 文史或理工 |
漢語言文學 | 30 | 文史 |
歷史學 | 20 | 文史 |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考生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冊并填寫有關報名信息。
2.報名材料
考生須準備以下紙質報名材料:
(1)報名系統(tǒng)生成打印的報名表;
(2)個人陳述(手寫,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大學后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不超過1000字);
(3)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表和高中三年成績冊及排名(中學認定蓋章);
(4)綜合素質評價表(中學認定蓋章);
(5)高中階段能證明本人所報考專業(yè)特長的獲獎證書、論文、著作、專利等材料的復印件(中學認定蓋章);
以上報名材料統(tǒng)一使用A4紙規(guī)格印制,請按上述順序裝訂并于3月31日前寄(送)達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yè)指導處307室,來件封面請注明“自主招生”的字樣。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yè)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實名推薦考生的情況,請推薦人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冊并填寫有關推薦信息。同時,請在推薦紙質材料中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證號、說明自己與考生的關系和對其認知的過程,并于3月31日前將推薦材料寄(送)達我校,來件封面請注明“自主招生推薦材料”的字樣。推薦人(單位)須對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報名材料須完整、真實,考生所在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一經發(fā)現弄虛作假,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規(guī)定處理。
四、選拔辦法
1.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相關學科專家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組,具體負責選拔工作事宜。
2.初選
學校組織專家組對考生的報名材料和推薦材料進行評審。根據報考的生源情況,專家組擇優(yōu)確定初選入圍考生名單。其中,化學專業(yè)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4倍擇優(yōu)確定初選入圍考生名單。
3.考核
初試:滿分100分;初試形式為筆試;初試重點考查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知識。
專業(yè)名稱 | 筆試科目 |
化學 | 無 |
電子科學與技術(應用物理學) | 物理 |
數學類 | 數學 |
生物技術 | 生物 |
機械類(工程力學) | 數學、物理(力學部分) |
英語 | 英語 |
漢語言文學 | 語文 |
歷史學 | 歷史 |
復試:滿分100分;復試形式為面試;復試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yè)知識運用能力及學習潛力。
復試成績=考生面試分數/所在組面試最高分數100
考試過程全程錄像,影像資料保存4年。
4.劃線原則
初試結束后,根據初試成績,分專業(yè)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不含末位同分數)擇優(yōu)確定復試入圍名單。
復試結束后,根據綜合分(綜合分=初試成績X+復試成績Y),分專業(yè)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不含末位同分數)擇優(yōu)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候選考生名單。
專業(yè)名稱 | 綜合分中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 |
初試(X) | 復試(Y) | |
化學 | 0 | 100% |
電子科學與技術(應用物理學) | 50% | 50% |
數學類 | 50% | 50% |
生物技術 | 60% | 40% |
機械類(工程力學) | 60% | 40% |
英語 | 50% | 50% |
漢語言文學 | 50% | 50% |
歷史學 | 50% | 50% |
5.公示
自主選拔錄取候選考生名單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通過后,學校分別在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生效。公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資格條件、報考專業(yè)、考核成績、合格標準、擬錄專業(yè)和錄取優(yōu)惠分值等
五、錄取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文件精神,獲得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候選資格的考生還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高考投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qū))普通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報考我校且填報對應專業(yè),即可被我校錄取。
六、日程安排
1.報名時間:3月5-31日
2.初選結果公示時間:4月30日
學校在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初選入圍考生名單。
3.考核報到時間:6月12日
4.考核報到地點: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yè)指導處
5.考生持本人高考準考證、身份證(無身份證者需攜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據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到湖南大學現場確認、采集信息,辦理考試手續(xù)。
考試費:參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關于核定中南大學、湖南大學自主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湘價教[2008]85號)規(guī)定收取考試費200元/人。考生于5月30日前在網上繳費(http://xysf.hnu.edu.cn/)。
6.考核時間:6月14-17日
7.考試結果公示時間:6月22日前,我校將自主選拔錄取候選考生名單報教育部審核,并在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公示。
七、監(jiān)督機制
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我校將明晰試點定位、規(guī)范選拔程序、提高選拔質量、加強信息公開和過程監(jiān)督管理;杜絕在招考、錄取過程中出現違規(guī)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舞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及失職瀆職行為。學校招生與就業(yè)指導處負責組考;相關學院負責業(yè)務主考、其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學校紀委辦(監(jiān)察處)全程監(jiān)督。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與考生申訴。
八、其他
1.根據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我校將對所錄取的學生在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和專業(yè)水平復核。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2.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yè)指導處307室
郵政編碼:410082
聯系電話:0731-88823067 傳真:0731-88823070
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admi.hnu.edu.cn
監(jiān)督與申訴電話:0731-88821680
九、本簡章經湖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yè)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