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考生,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依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學校將繼續開展2015年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
一、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任組長,由紀委(監察)部、學工部、教務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小組,負責2015年的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二、招生計劃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自主選拔錄取人數為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招生專業
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業分為A類和B類,具體如下:
A類專業:經濟管理試驗班(文瀾學院)
B類專業:哲學、國際政治、社會學、法學(刑事司法方向)、農林經濟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勞動關系、城市管理、日語、安全工程(限理科生)、環境工程(限理科生)、信息與計算科學(限理科生)。
四、報名辦法及條件
(一)考生向學校提出申請。
(二)報考A類專業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高中階段榮獲全國中學生數學或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者;
2、高中階段榮獲全國創新英語大賽一等獎者;
3、高中階段有獨立出版的專著、文集或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獨撰文學作品5篇以上者。
(三)報考B類專業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高中階段榮獲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省級二等獎及以上者;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二等獎及以上者;
3、高中階段獲得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者;
4、高中階段獲得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中華“圣陶杯”中學生作文大賽、“語文報杯”中學生作文大賽、創新作文大賽、武漢國際中小學生楚才作文競賽、全國創新英語大賽、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等榮獲二等獎及以上者;“21世紀杯”全國中小學生英語演講比賽全國總決賽、中央電視臺英語演講風采大賽全國決賽高中組獲獎者;
5、高中階段有獨立出版的專著、文集以及在省級以上報刊以第一作者發表作品者;
6、在人文社科類等相關專業領域有特殊潛質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考生只能選擇A、B類中的一類進行填報,每類只能選擇填報一個專業。
五、報名程序
(一)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要求注冊并填寫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
(二)網上報名成功后,務必按以下要求提供書面材料,否則網上報名無效: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2015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
2、個人申請報告,不超過1000字,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主要社會實踐活動以及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和設想。報考經濟管理試驗班專業考生須另外用英文撰寫不超過300字的個人申請報告;
3、身份證復印件;
4、一張一寸近期免冠登記照,直接粘貼于打印的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相應位置;
5、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公開發表作品復印件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6、農村考生須提供戶口本的戶主及考生本人所在頁的復印件;
7、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獲獎證書證明以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此材料由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提供);
8、以上報名材料均須使用A4紙張,并且按照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1)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
(2)個人申請報告;
(3)身份證復印件;
(4)戶口本的戶主及本人所在頁的復印件(農村考生提供);
(5)獲獎證書復印件;
(6)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提供其他相關材料。
9、以上報名材料均須考生所在中學審核簽字蓋章,并于2015年3月18日前以特快專遞(建議使用EMS較為安全)形式寄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生工作部招生辦公室,信封上務必注明“自主選拔錄取報名材料”;
10、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均可實名提供推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實名推薦材料須有推薦人親自簽名,并于2015年3月18日前以特快專遞形式直接郵寄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生工作部招生辦公室(不得交由考生隨報名申請材料郵寄),信封上務必注明“自主選拔錄取推薦材料”;
11、未按要求報名、報名材料不全、逾期(以收件日郵戳為準)未提交報名材料者視為自愿放棄報名資格。
六、資格審查及考核
(一)學校成立資格審查專家小組,對所有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結合考生填報專業情況,擇優確定資格審查通過考生。對中西部地區和農村的高中畢業生可適當傾斜。
(二)學校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進行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報考A類專業且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直接參加面試,其余考生須參加筆試。
(三)根據筆試成績確定B類專業面試名單。具體辦法為:
1、參照學校2015年普通本科分專業招生計劃,按比例確定自主招生各專業計劃。
2、根據各專業面試名額(不超過2015年自主招生各專業計劃的1.5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各專業面試名單。
(四)學校根據自主招生各專業計劃,按面試成績分專業擇優確定入圍名單,總人數不超過自主招生計劃的1倍。
自主招生最終入圍名單經學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小組審核后,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無異議后報各省級招辦備案,同時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和考生所在中學公示。學校不向考生寄發入圍通知書。
七、招生錄取
(一)自主選拔錄取入圍考生,須在高考志愿中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單獨設置了自主選拔錄取填報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級招辦統一要求執行)。
(二)自主選拔錄取入圍考生填報的高考專業志愿須為學校自主選拔錄取公示專業。
(三)取得A類專業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到學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20分,且不低于當地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取得B類專業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到學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30分,且不低于當地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注: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生源地所在省如果對自主招生有其他要求,則執行該省相關政策。政審體檢合格。
考生須同時符合以上條件,學校將予以錄取。錄取專業為學校自主選拔的公示專業。
(四)通過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不能以任何形式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含國際班)。
八、紀律要求
(一)學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強化信息公開。在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擇優錄取,確保考生享受的照顧政策、錄取專業與公示環節一致。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
(二)考生須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和提供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考核成績,并報相關部門取消其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單位須本著高度負責的原則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接到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最終入圍考生名單通知后須立即在中學進行公示,公示信息須保留至當年8月底。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九、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3月8日——2015年3月15日;
(二)書面申請及推薦材料截止時間:2015年3月18日(以收件日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相關材料不作退還) ;
(三)考核時間:
筆試:2015年6月11日
面試:2015年6月14日
(四)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費[2009]331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筆試為50元/科/人,面試為120元/人。
十、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工部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30073;
學校網址:http://www.znufe.edu.cn ;
電子信箱:zsb@znufe.edu.cn ;
招生咨詢電話:(027)88387338 ;(027)88386200 ;
紀檢監督電話:(027)88386336 。
十一、本簡章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工部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參照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