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國家“一省一校計劃”重點支持建設院校、教育部和陜西省共建高校,是教育部批準具有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大學之一。為了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培養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西北大學2015年繼續進行自主招生。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領導機構
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到程序規范、辦法公開、結果公示。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2015年,西北大學面向陜西省實施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當年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2%。招生專業涵蓋7個專業(類):
理工類:化學類 生物科學類 文物保護技術
文史類:中國語言文學類 歷史學 新聞傳播學類 哲學
三、報名條件
以學生自薦為主。凡具有2015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陜西省普通高中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請:
1.高中階段獲得各類學科競賽全國及省級比賽三等獎以上獎勵者。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獎者。
3.具有一定的文學功底、喜好文學創作,在省級以上寫作競賽中獲獎者;或在省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高水平文學作品(除詩歌外)者;或正式出版著作者。
四、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報名采用網上申請形式。學生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報(http://gaokao.chsi.com.cn/zzbm/)。報名時間: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30日。我校自主招生不收取任何費用。
2.提交書面材料:
①通過“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資料(需按要求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②申請人用藍黑或黑色筆手寫的1500字以內自薦書一份(包括對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能力與健康狀況的自我評價);
③個人特長及能力方面的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復印件(參加我校自主招生測試時將查驗獲獎證書原件)。
以上材料必須真實,自薦書不得抄襲或代寫。請用A4紙將所有材料裝訂成冊,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于2015年3月30日前郵寄至西北大學招生辦,并在備注中注明“自主招生材料”,本人直接送達也可。寄送材料均不退還。
具備報名條件的學生,學生所在中學、社會團體或該學科領域專家(副高以上職稱),可以進行實名推薦。推薦單位或個人請將推薦信連同支撐材料于2015年3月30日前直接郵寄至西北大學招生辦,不得隨學生報名申請資料郵寄。
五、選拔程序
1.西北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學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組和專家組,負責自主選拔考核工作。
2.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后,學校自主招生專家組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考生,學校將于2015年4月20日前在西北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陜西省招生考試信息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3.考核時間:2015年6月13-14日
4.考核內容:面試,分文理科進行,總分為100分。
具體考試時間、考場安排另見我校招生信息網站通知(http://zsb.nwu.edu.cn)。
5.確定入選考生:按照綜合考核、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生面試所得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入選考生人數不超過我校自主招生計劃的200%,并根據文、理科參加測試的考生人數比例分配入選考生名額。入選考生根據面試成績按文、理科分別評定為C、B20和C、B40各兩個等級。
6.結果公示:入選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將于2015年6月22日前在西北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陜西省招生考試信息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7.入選名單上報: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最終確認考生的自主招生認定資格,并將名單上報教育部和陜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備案。
六、錄取原則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成績須達到陜西省當年一批本科院校錄取控制線,并在本科自主選拔批次報考我校。西北大學只錄取有志愿的合格考生,政審體檢合格,且達到西北大學2015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錄取條件。
2.學校根據入選資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3.自主選拔測試成績為C等級者,學校將予以錄取(錄取專業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7個專業內)。
4.測試成績為B40等級、B20等級者,高考分別享受40分、20分的優惠。即如其高考成績加上對應的優惠分數達到了西北大學當年的模擬投檔線,學校將按其高考原始成績排隊,按分數優先原則予以錄取,額滿為止(錄取專業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7個專業內)。注:考生專業志愿不得出現前后重復。
七、監督機制
1.學校將嚴格按照“公開程序、公開選拔、綜合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自主招生工作。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自主招生工作。選拔辦法、程序、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29-88308129。
3.考生遞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如發現考生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如所在中學參與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三年內的推薦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原戶口所在地。
對于在考試過程中有違反考試規定的考生,我校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將實際情況反饋到考生所在中學和省招生辦,記入考生的高考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者,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八、聯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號西北大學351信箱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10069
咨詢電話:029-88302211 傳真:029-88303892
網址:http://zsb.nwu.edu.cn/
九、本簡章解釋權歸西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