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我們人生中一輩子的大事,無論貧富都會在結婚時擺酒慶賀一番。那么對于有工作單位的上班一族來說,勞動法規定的婚假待遇是如何的呢?本文為你介紹關于湖北婚嫁的相關知識,那么湖北婚嫁如何規定呢?湖北婚嫁幾天?詳情請看如下知識。
[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此外,根據2017年1月13日修訂的《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定,職工結婚取消晚婚晚育假的獎勵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故湖北省婚假最長時間為:
婚假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