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那么云南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什么?云南高溫津貼發放多少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云南崗位津貼補貼標的相關信息,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云南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云南高溫補貼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內工作場所溫度無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氣溫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布的為準。
發放津貼:綠豆白糖等防暑物資不能算津貼
針對一些公司會發放綠豆、白糖等防暑物資的情況,防暑物資并不屬于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另外,按照《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并應保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二年。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二、企業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依法維權:
1、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補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補貼而減發給職工的工資。
2、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3、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省政府授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消費物價指數等因素研究確定或調整。
三、高溫補貼時間
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6月到9月。
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及時發放,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而政府不能在政策制定后就放任不管,也應當采取措施督促企業進行高溫補貼的發放,建立一定的激勵機制,使企業和職工的雙重權益得到保護,盡力降低企業的發放成本,確保政策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