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晚婚晚育假被取消是真的嗎?江蘇婚假的規定除了有國家規定,各地也有規定,那么2019年最新江蘇婚假多少天?包括周末嗎?今天我們為大家匯總了2019年最新江蘇婚假最新規定,一起了解
根據江蘇最新修訂的《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二十七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
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時,將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取消了“晚婚晚育”和“可以延長婚假”的規定。但是,我們本著考慮當前職工結婚年齡普遍較晚,結婚又是人生大事,享受一定時間的婚假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優生優育。同時,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可以在地方性法規中保留延長婚假的指導建議,因此,《條例修正案(草案)》將《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對晚婚的,延長婚假十天。夫妻雙方晚婚的,雙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修改為:“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故江蘇省取消晚婚假,婚假最長為:13天,正常的婚假是3天
具體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6、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