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2017年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吧!
注:全國其他省市的高溫費大致分月補、日補兩種發放標準。
1、江蘇
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
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3、河南:
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4、天津:
6-9月,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工資平均工資的12%。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廣東
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
7、東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
夏季高溫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在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溫措施的,應停止作業。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超過35℃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防護設備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 防暑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
高溫作業人員225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45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10、江西:
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24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120元/月。
11、重慶
5月~9月,當日最高氣溫在37~39.9℃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5~10元,日最高氣溫在40℃(含40℃)以上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10元~20元。
12、陜西
每天10元。
13、海南
發放時間: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
14、湖北
發放時間:6、7、8、9月。發放標準:用人單位對在崗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
發放時間:5-9月。發放標準:每人200/月標準發放。
16、山東
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17、青島
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18、四川
發放時間:未設定。發放標準: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
發放時間:6-8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標準發放。
20、貴州
發放時間:6-9月。發放標準: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準發放。
21、寧夏
發放時間:每年6月、7月、8月、9月。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
發放時間:每年的6月至8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
發放標準: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
發放時間:6月至9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肅
發放時間:6-9月。發放標準:高溫室外工作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8元/天,
26、廣西
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10月。發放標準: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間
27、內蒙古
發放時間:未設定。發放標準:高溫崗位津貼為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為230元/月
28、遼寧
發放時間:6月份至9月份 發放標準:每天200元/月。
29、山西
發放時間:6月份至8月份。發放標準: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240元。
30、河北
發放時間:6月-9月份。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延伸閱讀:深圳高溫補貼開啟
記者日前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從下個月起,深圳各相關單位都必須為職工發放一筆“高溫補貼”,以應對炎炎夏日的來臨。
記者了解到,根據廣東省《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和《關于公布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發放周期從6月至10月,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對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標準為每人每天6.9元。按規定應發放而沒有發放的單位,最高處罰10000元。
需要強調的是,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當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我國《職業病目錄》將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職業病范疇,也就是說中暑也是一種職業病,可以通過“認定”享受工傷待遇。
記者了解到,國家安監總局日前發布了《關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提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習,要對勞動者進行高溫防護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
針對戶外作業無處歇息的問題,今年省總工會還將加大投入,建設更多的戶外職工休息站。目前廣東省已有200多家戶外職工小休站。這些小休站能夠為環衛工、建筑工、郵遞員等戶外勞動者提供休息的地方。今年,省總工會在各地工會組織的支持下,將戶外職工小休站的數量增加到1000家,同時倡議有愛心的企業為戶外勞動者提供免費水壺等日常用品,并督促有關單位為高溫作業農民工發放高溫補貼,確保高溫天氣下作業職工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