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社保稅前扣除標準具體是怎樣的?下面提供個人社保稅前扣除標準的內容,歡迎參考!歡迎閱覽!
個人社保稅前扣除標準:
在單位,對職工而言社會保險現在通常說的是"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于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 對職工很實惠啊,即:交一得二,便于自己今后住房方便!
"五險"方面,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內,準予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準予稅前扣除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僅限于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和范圍內,超過規定的標準和范圍的部分,不允許稅前扣除。但具體的列支標準還有待財政部、稅務總局明確。例如江蘇省政府規定,對于企業為投資者或職工繳納的不超過一個半月工資額度的補充養老保險準予扣除。對于企業為投資者或職工實際支付的補充醫療保險在實際發放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
根據我國稅法規定,企業和個人按規定比例繳納的社保費,不管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還是計算個人所得稅時,都可以在稅前據實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內,準予扣除。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納稅所得額=月工資薪金收入-社保費、住房公積金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2000元/月
不超過500元的,稅率5%,速算扣除數為0;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稅率10%,速算扣除數為25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稅率15 %,速算扣除數為125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稅率20 %,速算扣除數為37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稅率25%,速算扣除數為1375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稅率30%,速算扣除數為3375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35%,速算扣除數為6375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稅率40%,速算扣除數為10375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稅率45%,速算扣除數為15375
我公司為員工交納了養老保險金、工傷保險金、失業保險金,請問,可以稅前扣除的比例是多少?全部列支?還是對于公司交的那部份給予稅前扣除呢?
企業按規定為員工繳交的社保、醫保,公司負擔部分可稅前列支。對于企業支付代扣代繳職工應交的社保費,應分開兩種情況:企業負擔的部分直接在“管理費用”中列支,替職工代扣代繳的社保費部分不允許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