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西安市買房落戶政策延長至2017年12月31日,想要買房落戶西安的朋友要關注一下了!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房地產去庫存優結構的若干意見》(陜政發〔2016〕19號),在我市已經出臺的“房九條”(《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西安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市政發〔2015〕15號)、“棚八條”(《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見》市政發〔2015〕22號)和相關政策的基礎上,統籌規劃、建設、管理三個環節,從簡化行政審批、促進項目開工、推進項目建設、加快項目竣工投運、穩定住房消費等方面入手,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簡化行政審批
(一)規范用地規劃條件辦事程序,縮短辦理時限。在收到建設單位關于用地規劃條件的申請后,市、區(縣)、開發區規劃主管部門原則上10個工作日內(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出具用地規劃條件及控制性規劃指標(含交通影響評價初步意見)。
(二)已供地未實施或部分實施的房地產項目,在不增加容積率且滿足公共基礎設施配套的前提下,建設單位申請土地用途在居住、商業、旅游、娛樂四類經營性用途(工業除外)之間調整的,由規劃主管部門研究出具調整后的規劃條件,國土部門重新核定地價并簽訂土地出讓變更協議后,規劃主管部門即可審批實施。
(三)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日照影響、建筑外形并滿足公建配套等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建設單位調整房屋戶型,不需重新進行規劃審批,由建筑設計單位出具戶型變更符合規劃設計要求的書面證明材料,并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后,即可調整。房屋戶型調整后,相關建筑設計圖紙資料報規劃主管部門備案。
(四)將房屋建筑工程的防雷審查統一納入施工圖審查。嚴格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確定的環境影響評價類別編制環評文件,不得擅自改變環境影響評價類別。對符合編制“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的房地產項目由建設單位自行填報,不得要求其委托有償服務的環評資質單位填報。
(五)嚴格執行人防工程布點規劃。單建地下停車場等地下工程,與人防工程布點規劃相吻合的,須建設人防工程,其他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房地產項目配建的地下人防工程,在保障日常維護管理、不影響戰時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投資人可以取得人防工程的所有權并進行登記,收益歸投資人。
(六)符合棚戶區改造條件的國有工礦棚戶區,可由企業作為改造實施主體進行改造,由市棚改主管部門直接辦理改造審批手續。
(七)對于確需變更棚戶區改造實施主體或投資企業的棚改項目,由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向市棚改主管部門出具同意調整變更的書面材料,市棚改主管部門10個工作日內完成改造主體調整手續的辦理。
二、優化建設環境
(八)全面清理房地產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各種不合理收費。水、電、氣、暖等市政配套建設單位在經營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嚴禁只收費,不服務。除依法依規設立的以外,取消棚戶區改造項目在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樓建設等環節交納的各類監管資金和保證金。
(九)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抓項目促投資穩增長若干意見的通知》(市政發〔2016〕31號)的要求,縮短項目備案、工程招投標、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工程規劃審批、土地證辦理、環評審批、市政占道挖掘、市政施工許可、建筑垃圾(渣土)清運等手續審批時限。適時修正建筑垃圾(渣土)清運管理辦法,合理減少禁運期,擴大白天及夜間的運輸范圍,出臺全市建筑垃圾(渣土)清運指導價。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土地、房產評估和抵押的相關法律法規,簡化土地、房產抵押的辦事程序,抵押登記機構不得干預抵押物價值的認定,為項目融資創造條件。
(十)加強項目用電配套建設與管理。由市發展改革部門按照產權清晰、責權對等、運維規范的原則,盡快修訂《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規范住宅小區供電服務。
(十一)商品住房項目廉租房易地配建費可延期至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繳清,國土部門可先行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新出讓土地的商品住房項目不再實物配建廉租房,統一按現行標準的50%繳納易地配建費。
三、支持在建項目建設
(十二)下調房地產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其中普通住宅下調至1%;非普通住宅下調至1.5%;商業、辦公、車庫等下調至2%。對列入城中村、棚戶區改造計劃的項目,經審核增值額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普通住宅部分,可在履行核準備案后不預征土地增值稅。對經土地增值稅清算,增值率未達到20%的普通住宅所預繳土地增值稅予以返還。
(十三)經國土部門審批同意,房地產項目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已簽訂土地出讓金分期繳納合同的建設單位,可憑《網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土地權屬證明文件資料,先行辦理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并可在取得上述證件后,辦理不超過出讓用地建設規模1/2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剩余1/2的預售許可手續待其土地出讓手續完善后再予辦理。
(十四)經建設部門審批同意,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延期繳納城市配套費(不包括地鐵專項基金和熱力、天然氣公網建設資金),先行辦理施工許可等手續,延期繳納時限為一年。
四、加快遺留問題處理
(十五)對于存在遺留問題的房地產項目,要認真分析歷史成因,按照“尊重歷史、面對現實、依法依規、屬地兜底”的原則,妥善處理。經國土、規劃、建設等部門認可,四鄰無爭議的房地產項目,可按照項目建設時的規范標準完善規劃等相關手續,進行審核驗收。
(十六)對已經規劃許可,2015年5月1日前已施工至正負零以上(含正負零)且主體結構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房地產項目,按照2015年5月1日前施行的最新規范進行消防審核及驗收。施工時間由設計、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共同提供,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具體時間認定工作由消防部門牽頭,規劃、建設部門參與。
(十七)因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進度而影響水、氣、暖等市政配套報建的項目,由所在區縣、開發區審核并出具證明函件后,各水、氣、暖等市政配套單位予以受理建設申請,先收取水、氣、暖等當次報建涉及總費用的50%,并立即組織實施。剩余費用在配套項目完工投入前繳清。
五、嚴格用地管控
(十八)建立去庫存與項目用地供應的聯動機制。房管部門要定期將各區縣、各開發區各類房屋存量情況通報國土部門。對庫存消化周期超過18個月的區縣、開發區,暫停用地供應;超過12個月低于18個月的,適當減少用地供應。
(十九)對于棚(城)改、保障房項目用地,國土部門要優先安排土地供應計劃,項目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加快征遷進度,確保項目開工建設。
六、支持住房消費
(二十)全面推行和放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和全國異地貸款。支持有意愿的農民工等農業轉移人口在我市購房。將長期在我市生活居住和就業的農民工、個體工商戶納入住房公積金體系。對連續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符合貸款條件的,即可申請公積金購房貸款。
(二十一)加快推進農業銀行“農民安家貸”個人住房信貸產品的實施,加大農民工進城購房的信貸支持。認真貫徹落實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6〕26號)要求,并借鑒農業銀行開展的“農民安家貸”業務,創新金融產品,簡化貸款審批程序,積極做好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信貸服務。對居民改善居住條件,申請貸款購房的,可根據購房人信用狀況、還款能力等情況,給予首套房信貸優惠政策。
(二十二)將《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西安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市政發〔2015〕15號)中有關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我市購房落戶的優惠政策的時限由2017年12月31日截止延長至2017年12月31日。
七、活躍二手房市場
(二十三)簡化優化二手房交易過戶流程,取消無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嚴格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建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的相關政策,降低房屋交易成本,優化交易涉稅環節。二手房上市交易時,原房屋交易時間以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簽訂日期,或者其他具有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上注明的日期,依照孰先原則確定。
八、促進住房保障貨幣化
(二十四)鼓勵房屋征收實行貨幣化安置,充分利用國開行、農發行支持棚戶區改造的金融政策,大力提高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率。對新實施的棚戶區改造項目,貨幣化安置率不得低于50%,有條件的,要進一步提高貨幣化安置比例。商品住房存量消化周期超過18個月的區縣、開發區原則上不再新建實物安置房,全部實行貨幣化安置。對被征遷人已繳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尚未用完的余額,予以退還。
棚改項目貨幣化安置騰出的土地,在滿足周邊城市功能需求和地塊規劃指標的前提下可用于開發,因此而新增的開發面積不再配建廉租房。
(二十五)在公租房實物配租的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城市居民、農民工等保障家庭在承租社會房源時,按照每平方米5元的標準(補貼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給予租金補貼。
九、提升住房品質
(二十六)嚴格落實國家、省、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及住宅設計標準,加強住宅設計指導、工程質量監督、房屋交付使用監管和物業服務管理。
(二十七)對住宅項目,要嚴控容積率、建筑密度,保證綠地率、車位配比等規劃指標,全面提升居民對居住環境的滿意度。
(二十八)對未落實水、暖、電、氣、通訊等基礎配套設施建設計劃及教育、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務不完善的區域,暫緩土地出讓。
(二十九)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對轄區道路、水、電、氣、暖等公用基礎設施及教育、醫療、公共交通、停車場等配套服務設施進行排查,大力提高居住區綜合配套水平。將急需配建的公用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設施,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優先納入城建計劃實施建設。
十、夯實工作責任
(三十)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強化工作責任,加強市場監測,做好市場研判和輿論引導,完善風險防控機制,細化工作措施,保障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為品質西安建設做出貢獻。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5日
拓展閱讀:西安買房落戶辦事指南
申請條件
1、非本市戶籍居民
2、2015年7月1日以后,在西安市市區內購買建筑面積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住房。商品住房以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二手住房以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
3、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且在本市繳納一年以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
4、滿足所有條件即可在房屋所在地辦理購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籍登記。
申請材料
1.申請人入戶申請書,申請書中要將本人及隨遷人員戶籍情況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條件諸要件逐項闡述清楚,并聲明無多重戶籍身份,親筆簽名落款,并留下聯系方式;
2.入戶人員的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陜西省或西安市各級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原件,實際繳費要滿一年(自申請人申請辦理落戶事宜之日為止,累計繳納滿一年);
4.申請人的《房屋登記查詢結果證明(購房落戶)》,新建商品房的,還應提供物業企業出具的入住證明;
5.隨遷人員情況。
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上載明親屬關系的,不再提供);
隨遷子女須不滿18周歲,超過18周歲的在校高中生,要提供在校在讀證明;
6.入戶人員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
辦理流程
1. 市房管局是買房入戶辦理事項的第一受理單位,申請人首先持所需材料到市房管局申請出具《房屋登記查詢結果證明(購房落戶)》并加蓋印章,新城、碑林、蓮湖、雁塔、灞橋、未央區(含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和灃東新城)的查詢證明由西安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中心在西大街、香米園、城南、城北房產交易大廳設立專項窗口辦理。長安、臨潼、閻良、高陵、?邑區,藍田、周至縣的查詢證明由當地房產部門在各自的辦事大廳設立專項窗口辦理。工作程序參照《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2.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提交申請;派出所審批同意后,核發《準予遷入證明》;
3.申請人回原籍辦理《遷移證》后,持《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落戶,核對《常住人口登記表》信息,簽署“以上信息屬實”意見并落款,派出所發給戶口簿。
群眾可在自愿并繳費的前提下,通過郵政速遞等方式領取《準予遷入證明》等戶口證件。
辦理地點
各區縣房管部門具體辦理地址和聯系方式如下:
(1)城南辦事大廳:
含光南路255號(西安女子醫院北側)
聯系電話:85330610
(2)城北辦事大廳:
鳳城六路與文景路十字東北角(西安中學西門北側)
聯系電話:89241526
(3)香米園辦事大廳:
香米園西巷93號西安市產權產籍管理中心(玉祥門里向東)
聯系電話:87315758;87316952
(4)西大街辦事大廳(可提前網上預約):
西大街116號二手房交易市場二樓(西大街百盛斜對面)
聯系電話:87639886
(5)長安區
長安區青年街145號老房產局一樓檔案室
聯系電話:85291895
(6)臨潼區
臨潼區健康北路50號,臨潼房管所1樓大廳
聯系電話:83812039轉8215
(7)閻良區
閻良區延安街21號 閻良區房產管理所辦公樓1樓(交易科)
聯系電話:86876169
(8)高陵區
①高陵區鹿祥路12號 高陵區房產管理所1樓交易大廳
聯系電話:86919071轉8021
②高陵區昭慧路中段殘聯綜合服務樓 高陵區黨政服務大廳2樓29號窗口
聯系電話:86926507
③高陵區涇渭四路如家酒店樓下 高陵區房產管理所園區辦事處
聯系電話:86032896
④涇環南路1189號涇渭大廈4樓 高陵區園區黨政服務大廳6號窗口
聯系電話:86096528
(9)?邑區
?邑區南大街66號2樓大廳
聯系電話:84821300
(10)藍田縣
藍田縣藍新路3號4樓檔案室
聯系電話:82721237
(11)周至縣
周至縣二曲鎮北新街40號 周至縣房地產管理所業務辦理大廳
聯系電話:626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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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無
注意事項:
1.我市戶籍準入政策中,凡涉及隨遷子女的,其普通高中學生高考招生報名按照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具體辦法按照高考當年省招辦有關文件執行。目前政策是:
(1)截止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陜連續學籍滿3年,即從第一學年開始,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注冊學籍并連續就讀3年,按規定完成學業并可獲得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截止高考當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戶籍在陜應滿3年。
(2)考生戶籍未轉入者,截至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陜連續學籍滿3年;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本人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應持陜西省居住證3年以上,并按照國家規定,在陜繳納基本職工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
具體情況,請咨詢各級教育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