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發布2017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 福利待遇社保基數都有調整,4月1日起執行,如下為天津2017年社保繳費基數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天津2017年社保繳費基數
2017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年平均工資63180元 月平均工資5265元城鎮職工社保基數最低3159元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印發《關于2017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及2017年度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公布2017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及2017年度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標準。該通知自2017年4月1日執行。
職工平均工資
(一)2017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3180元,月平均工資為5265元;用于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0772元,月平均工資為6731元。2017年1至3月份已辦理退休的,不再重新辦理退休手續,由社保經辦機構按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重新核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并自退休審批的次月起予以補發。
(二)2017年度工傷保險、工資福利等待遇標準,按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265元計算,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標準
(一)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3159元和15795元。先行參加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的農籍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最低標準為2896元。
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尚未在我市參保的,經用人單位和外來務工人員協商一致,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最低標準為2369元。
10月及以前在本市中斷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截至2017年9月持續未恢復繳費的本市戶籍靈活就業人員(不含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在個人繳費窗口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費基數最低標準為2369元。
(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6731元。確有困難的,可在6731元與3159元之間選擇確定繳費基數。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為3159元。1至3月已繳納2017年全年社會保險費的人員,不再按照新的繳費基數補繳4至12月的繳費差額。
(三)靈活就業自謀職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基數為3159元。其中:1至3月已繳納2017年全年社會保險費的人員,按照調整前的補貼基數給予社保補貼。
(四)托管中心中大齡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保險繳費基數為3159元。1至3月,按照調整前的繳費基數下限補貼,4月至12月按照調整后的繳費基數下限補貼。
(五)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3159元。
(六)民政代管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險、殘疾軍人醫療補助繳費基數為5265元。
(七)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5265元標準計算保值系數;補繳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自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單位補繳醫療保險費的,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
個人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靈活就業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照2015年職工月平均工資4944元標準計算保值系數;補繳2011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靈活就業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2017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按日加收萬分之五保值費;補繳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靈活就業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加收保值費。
參保人員在個人繳費窗口補繳靈活就業期間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經本人申請,記入個人賬戶部分可不繳納保值費。
本市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就業穩定,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14號)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日前印發《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自2017年4月1日起,階段性降低我市失業保險繳費費率,由1.5%調整為1%。其中,單位費率及職工個人費率分別為0.5%。該通知有效期至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