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到公務員工資,中國公務員工資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兩部分,其中基本工資占比部分約為40%,下一步實施預算報告之后,公務員基本工資占比將上升至45%左右。前述接近人社部專家認為,較為合理的情況是,公務員基本工資能占到總收入的70%。
前述接近人社部專家告訴經濟觀察報,目前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調整的權限集中在中央,全國執行統一標準。本次提高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除了惠及700多萬名公務員,各級人大、政協,以及一些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等在編在職人員,也都將按相應的基本工資標準來執行。
提高基本工資
2015年1月,國務院下發《關于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其中明確,今后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將每兩年調整一次,至于調整的幅度,主要是按照公務員和企業管理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結果,并綜合考慮當年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來確定。
在《方案》下發之后,去年全國各省的公務員基本工資都有上調,而且調整的時間是從10月1日起。按照每兩年調整一次的規定,實際上,這就意味著,今年公務員的基本工資標準將再次提高。
2015年公務員基本工資上調幅度較大。像公務員中最低級別的辦事員,基本工資標準是從630元提至1320元,但由于公務員漲薪是與養老保險繳費同步實施,因此從調整后的結果來看,公務員漲薪的幅度并不大。按照去年人社部公開的說法,以全國平均水平計算,大約是月工資人均實際增加了300元。
據前述接近人社部專家介紹,在《方案》出臺之前,公務員基本工資大約只占全部工資的30%,其余70%多為各種津貼補貼。去年經過上調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再加之對過去濫發的津貼補貼部分實施嚴格控制,使得公務員基本工資占比提高至40%左右。預計未來幾年,再經過兩三次的調整基本工資之后,公務員工資中的基本工資占比將會超過津貼補貼。
2015年實施的新一輪公務員工資改革,主要是在提高公務員基本工資的同時,把過高的、濫發的津貼補貼降下來。按照國家的相關政策規定,對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只能由中央來決定,各地必須按照中央劃定的標準來執行,而公務員的津貼補貼是由地方財政承擔,長期處于不透明的狀態。現在中央調整公務員工資占比結構,最根本的目的,還是要實現對公務員工資的有效管控。
前述接近人社部專家告訴經濟觀察報,去年人社部等方面在調整公務員工資結構的同時,還要求各地各部門不得自行擅自提高公務員的津貼補貼水平和調整津貼補貼標準,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改革性補貼政策和考核獎勵政策,還規定省部級正職的津貼補貼每月減少650元,基層辦事員的津貼補貼要每月減少220元。
在今年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之后,按照每兩年調整一次的規定,下一次對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將會是在2018年,具體到有多大的漲幅,則要根據當年的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還要將公務員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工資水平進行比較,才能最后確定公務員的基本工資究竟漲多少。
加強配套改革
據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介紹,按照國際上大多數國家的通行規則,公務員工資水平一般均高于社會平均工資,如加上福利待遇等,其全部收入基本是處于社會平均收入水平中等偏上位置。具體到中國,從上世紀90年代、尤其是近十多年來,除2011年、2012年外,公務員工資水平均高于企業平均工資和國有企業平均工資,與國際上大多數國家的比例關系相近。
那么,為何國內卻對公務員工資收入水平特別是漲工資意見很大?蘇海南的解釋是,在2006年之前,國內群眾對公務員工資收入的議論并不多,反映意見也不大,最近幾年發生變化,其主要是三方面的原因。
他說,一是近年來曝光的部分公務員貪腐問題較為突出,同時也有一些機關存在“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甚至還存在吃、拿、卡、要等行為;二是目前公務員收入分配不夠透明,造成老百姓不了解全面情況,容易引起誤解和錯判,認為凡是公務員工資收入都不低,甚至都拿多了;三是有的公務員確有一些社會上沒有的福利,如個別機關仍分福利房等,加之公務員又沒有參加社保繳費,退休金替代率卻明顯高于企業職工。
蘇海南認為,按照中央近年來的反腐規定,再結合去年實施的公務員工資和養老繳費聯動等一系列改革,現在公務員工資改革已經取得較大進展。比如,公務員工資和養老繳費聯動改革,既調整了公務員不合理的工資結構,還沒有使公務員繳納養老保險費后工資水平有所下降,這明顯又有利于促進養老金并軌改革。
對于人社部等方面強調的公務員工資正常運行機制,蘇海南的分析是,健全正常調整機制就是要改變目前工資調整無規律調整的狀況,使公務員工資水平隨國民經濟發展、比照追隨企業管理人員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等相應及時調整。
不過,要徹底根除地方濫發公務員津貼補貼,還涉及到現在中央與地方財政分灶吃飯現狀。蘇海南建議,財政部門應主動抓好財政“分灶吃飯”的配套改革,切實解決目前各地有錢的多發津補貼,無錢的少發津補貼甚至欠發部分工資的亂象。其外,還要健全公務員全部收入及其調整全面納入各級財政預決算方案的程序性制度監管辦法,由各級人大審議監督,同時要強化監察、審計、財政、人社等部門的監管,嚴格查處違規多發錢的地方、部門和責任人,真正做到在國家規定的制度、政策外,各地不能、也不敢再多發一分錢。
另外,對于公務員尚無科學定員標準、隊伍龐大、數量偏多的問題,蘇海南的建議是,各級編制部門要結合轉變政府職能抓緊研究明確各級政府管理流程、機構、職責、權限如何進一步改革優化,并明確全國、各地到底應該配置多少公務員,進一步精干公務員隊伍。與此同時,有關主管部門還要盡快研究,如何真正建立起公務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的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