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新修訂的《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也已經正式實施。記者從我市計生部門了解到,我市將遵照執行新修訂的《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瀘州市衛計委副調研員董志勇表示,相關獎勵政策其中有一個就是生育假。過去的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晚婚晚育才給予獎勵,現在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就只有一個生育假的獎勵,生育假的獎勵凡是生育第一個孩子或者第二個孩子,延長生育假60天,男方護理假20天。
據董志勇介紹,比照全國12省份出臺的計生新政,川妹兒生育假158天加男方護理假20天,共計178天,產假陪護假天數排名“全國第三”,僅次于福建的195天和寧夏183天。
準媽媽張慧楠說,延長60天還是比較好的,對于新生媽媽陪伴娃娃的時間也長了,哺乳的時間也長了,感覺比較好。
準媽媽薛敏表示,生育假延長對于生育二胎的家庭來說就是個好消息,頭胎和二胎的假期是一樣的,比以前來說要劃算。
除了單純從新計生條例來計算假期天數以外,根據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的規定,實行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增加一個月產假,產假視為出勤。
因此,川妹子可休的“生育假”在158天“純產假”的基礎上,如果實行“純母乳喂養”,可多享受30天假期。這樣的話,產假天數最多可達188天,加上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福利的假期將可能長達208天。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截止2月23日,全國12省份的新計生條例已經敲定出臺,記者梳理發現,不同省份產假加陪產假從最長的195天到135天,差距可達兩個月之多。
在這之中,四川省女性生育假158天加男方護理假20天,共計178的規定,使得其產假福利看起來排名全國第三,次于福建最多可休180天+15天=195天,次于寧夏158天+25天=183天。
但實際上,四川可休產假福利最長可達到188天(女方)+20天(男方護)=208天。為什么是這樣?因為根據最新修訂的《四川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在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基礎上,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即根據計生條例女方可休158天,男方可休20天。
不可忽視的是,根據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的規定,“實行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增加一個月產假,產假視為出勤”。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歐力生曾給予華西都市報客戶端記者答復,稱這個規定依然繼續適用。
因此,四川媽媽可休的“生育假”最多可達188天,加上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福利的假期長達208天。
四川晚婚假取消生育假延至158天!
1月22日下午舉行的四川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明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的配套措施。
即日起施行的最新修訂條例刪除了原來的晚婚晚育獎勵規定。同時,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假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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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提倡“二孩”
提倡一對夫婦生兩個子女
再婚夫妻享有相同生育權
根據上位法授權和國家衛生計生委的指導性意見,《條例》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四川省衛計委主任沈驥作修正說明時表示,從四川人口發展重大轉折性變化的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情況看,全面兩孩政策以及病殘、傷殘等照顧生育政策不會對我省人口發展產生趨勢性逆轉影響,因此《條例》補充規定,“已有兩個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一)有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一方為五級以上傷殘的。”
據修正《條例》專家論證會議報告的結果,四川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左衛民、西南財大人口所所長楊成鋼、成都量力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廬松等專家學者有一致意見:依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的規定,每一對夫妻有生育兩個子女的權利,再婚夫妻享有相同的生育權利,再婚前夫妻雙方各自已出生子女不占再婚后的兩孩生育名額。
關鍵詞:延長生育假
生育假延長60天
生一孩二孩都可以享受
上位法“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規定埋下的懸念,終于在《條例》中揭曉答案。
《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同時,《條例》刪除了原來有關鼓勵晚婚晚育、嚴格一孩政策(包括再生育的間隔、類區規定)以及對生育一孩獎勵的內容。
我省過去對晚婚晚育獎勵的規定是:晚婚假在國家規定的3天婚假基礎上增加20天,即川人晚婚假可休23天;晚育假在國家規定的98天基礎上增加30天,即128天;
《條例》刪除了晚婚晚育延長的50天(20天+30天)假期,重新規定:60天延長的生育假和20天男方護理假不區分孩次,合法生育均同等享受。
換句話說,不管生育一孩還是二孩,女方都可以享受延長60天,即共計158天的生育假,男方享受20天護理假。
關鍵詞:取消晚婚假
20天晚婚假獎勵沒了
二孩爸爸不會虧
158天的生育假對女方來說是驚喜,不過新規卻讓一些男士覺得“虧了”。
記者注意到,取消晚婚假延長20天的獎勵規定,意味著男女同時不再享受這額外假期。按照原規定,四川給予(晚育)男方護理假15天,雖然《條例》明確男方護理假為20天,但算筆總賬,男方可休的假,整體還是“縮水”了15天。
話雖如此,也有人覺得“賺到”了。成都市民鐘先生快要當二孩爸爸了,“根據新規我可以休20天護理假。”比起一年前以“雙獨夫妻”身份生育第二個孩子的男同事,他的高興寫在臉上,“同事當時就沒有護理假。”
關鍵詞:社會撫養費
《條例》規定兩種情況仍將征收社會撫養費
需要注意的是,盡管新規全面放開二孩,但沈驥在說明中強調,這是生育政策的調整完善,并非放任生育,征收社會撫養費的規定依然保留。
《條例》對這項規定作出修改,將征收對象縮減為兩種:夫妻超過法律法規規定數量生育的;未履行婚姻登記手續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按照雙方當事人各自子女數分別累計計算。計征標準方面,原來是對生育雙方合計按計征基數6-8倍征收,現在對生育雙方各自按3倍征收。
具體的一項規定是:“未履行婚姻登記手續生育的,按照雙方當事人各自子女數分別累計計算,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個子女,按計征基數的3倍征收社會撫養費。”
另外,《條例》在簡化再生育審批程序等方面進行了修改,生育一孩和二孩由家庭自主決定,不再審批,只需進行生育登記。
省衛計委答疑/
“哺乳假”規定保留新媽媽母乳喂養,最多有188天假期
“我生第一個寶寶時,因為純母乳喂養,在晚育假延長30天的基礎上,還額外休了一個月產假,那今后生育假延長60天,這個‘哺乳假’還有嗎?”市民羅女士對此有疑問。
記者了解到,根據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的規定,“實行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增加一個月產假,產假視為出勤”。
今后還會延續此規定嗎?1月22日下午,在省衛計委召開的四川省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新聞通氣會上,省衛計委副主任歐力生就此答復華西都市報記者,稱這個規定依然適用。這意味著,四川新晉媽媽最長可享受188天的生育假,即《條例》規定的158天再加純母乳喂養增加的一個月(以30天計算)。
另據了解,現行法規、政策中,針對難產(剖腹產)、生育多胞胎等因素,都規定了一定的假期,也就是說,女方生娃娃能休假的實際天數,可能比158天還要多。
專家觀點/
延長生育假有利于母嬰身心健康
“在保持與原條例生育假獎勵天數大體相當的情況下,考慮到因為刪除晚婚晚育獎勵后減少了50天假,新規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早在1月11日省政府第107次常務會議現場,四川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就做了上述解釋,“這樣規定較原條例增加了女方假期10天。”他表示,全國各地對延長生育假獎勵的規定,都遵循“只增不減”的原則。
該負責人說,四川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的天數居全國前列,這與四川過去對晚育假延長30天、晚婚假延長20天的規定有關,“原來的規定在全國都排在前列。”
對“只增不減”的原則,左衛民、楊成鋼等人一致贊同,認為延長生育假有利于母嬰的身心健康、嬰兒的早期發育和人口素質、勞動力素質的提高,這是應該著重和優先于對女性用工不利因素考慮的。參與修正《條例》專家論證會議的西南財經大學人口所教授王學義等人認為,基于我國勞動年齡人口逐步下降的背景,生育假長至半年左右是可以實現的,與用工單位的半年的調度周期也是協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