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戶口在萍鄉市的中國公民
申辦材料:居民戶口簿
辦理程序:公民需申領、換領、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應攜帶居民戶口簿(原申領過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的公民,還應攜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辦理時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辦理時限:九十日之內
收費標準:申領、換領二代證20元/證(贛財綜〔2005〕22號);丟失、損壞補領二代證40元/證(贛財綜〔2005〕22號)
承辦機構:戶籍所在地派出所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聯系方式: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電話
監督電話677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