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本市居民收入水平,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月11日發布,集中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與失業保險金等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六項標準調整后將惠及本市314.2萬人。
其中,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如下:
企業最低工資標準上調160元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提高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重要手段。根據中央“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顯增加”的精神,將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每月1560元調整為1720元,增加160元,增幅為10.3%。同時,相應提高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6.9元提高到每小時18.7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40.8元提高到每小時45元。此項調整自2015年4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