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實施全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崗位和通用性較強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6、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社會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查詢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報考人員從3月15日8:00開始,通過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tj.hrss.gov.cn)、天津人事考試網(www.tjkpzx.com),點擊“事業單位招聘”專題進行查詢。公告時間為7個工作日。
對《招聘計劃》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工作經歷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
三、報名和繳費的方式、時間及相關事項
考試報名和繳費均在網上進行。
網址:www.tjpnet.gov.cn
報名時間:3月24日8:00至3月28日18:00。
筆試繳費時間:3月24日8:00至3月30日22:00。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48小時內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
每個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低于3:1的不能開考,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應調整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報考上述崗位并已經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4月1日9:00至16:00。
根據國家和我市的有關政策,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
四、考試科目、時間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為公共科目考試,包括《職業能力測驗》和《綜合知識》兩科(滿分各為100分)。面試為結構化面談和部分招聘單位組織的專業考試。
筆試時間:4月10日。
上午:9:00~11:00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綜合知識
筆試準考證下載時間:4月6日8:00至4月9日18:00。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二代),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4月22日,報考人員可到本人所報考單位或登錄報名網址查詢筆試成績及相關信息。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前,進入面試的人選需持報考資格證書原件、報名表、所在單位或學校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招聘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和事先申報,可以對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組織專業考試。專業考試的科目、方式、時間和地點以及具體的組織工作由各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面試時間:5月14日至5月15日。
面試繳費和面試準考證下載時間:5月11日8:00至5月13日16:00。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形式,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聘用。
報考人員應按照面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面試準考證和身份證(二代),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面試。
在筆試、面試過程中,報考人員缺少任一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
總成績=筆試成績÷2(即換算為100分制)×50%+面試成績×50%。
其中,面試成績由結構化面談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均保留1位小數)按百分制7:3的比例合成。不進行專業考試的崗位,結構化面談成績即為面試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
5月30日,報考人員可到本人所報考單位或登錄報名網址查詢總成績及相關信息。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以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的體檢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非招聘單位原因,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考察由招聘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應當做到全面、客觀、公正。考察內容包括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同時對被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
六、公示
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對擬聘用人員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報考人員要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過程中,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特別提示: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考試范圍以《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大綱》為準。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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