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福建省計劃生育協會常務專職副會長、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阮詩瑋接受中國福建政府網專訪,就“實施‘全面二孩’政策解讀”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對網友們關注的新規產假、婚假如何休等問題進行了解讀。
新規婚假、產假怎么休
2月19日上午,福建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修改后的計生條例對產假、婚假、二孩等許多問題都有了新規定。
阮詩瑋說,根據規定,依法登記結婚的對象,不管是初婚還是再婚;符合生育政策進行生育的,不管是一孩、二孩還是多孩,均可依法享受《條例》規定的有關假期。婚假、產假、照顧假的有關假期,原則上應一次性休完,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教師寒暑假重合的不順延。對于國家標準高于省級標準的,按照高限實行。
對于《條例》頒布實施前,婚假、產假、照顧假等有關假期已經休完的,不再給予延長。對于尚未或正在休婚假、產假、照顧假的,應當按照《條例》的新規定執行。而對于《決定》規定假期有區間浮動的,可由用工單位與申請人協商解決,但最低不得少于158天。
超生的罰不罰,怎么罰?
阮詩瑋說,福建省已在今年1月1日起與全國同步實施二孩政策。在國家施行提倡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子女規定之前(2015年12月31日以前)發生的違法生育行為,已作出處理決定并已執行到位的繼續有效,維持不變;已作出處理決定但沒有執行到位的,按原處理決定執行;還沒有作出處理決定的,依據《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而二孩全面放開后,違反《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違法生育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當事人違法行為被查出的上一年縣(市、區)城鎮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
什么情況可以生第三孩?
阮詩瑋說,根據《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九條:一對夫妻已有兩個子女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1)兩個子女中有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2)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已有兩個子女另一方再婚前沒有子女,或者雙方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的;(3)再婚夫妻中一方沒有子女,另一方已有一個子女,雙方婚后生育一個子女的;(4)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少數民族農村居民的;(5)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夫妻一方為漢族,一方為少數民族,漢族一方到少數民族一方落戶,居住在少數民族鄉、村五年以上,所生子女按有關規定定為少數民族的,適用前款第(4)項規定。
數據:2016二孩出生增量約5萬人
根據省衛計委2015年底對全員人口信息庫所做的數據統計,全省一孩育婦約為362萬人,其中城鎮112萬人,農村250萬人。實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新增可生育二孩的目標人群263萬人,其中城鎮99萬人,農村164萬人。分年齡來看,新增對象中35歲以上的155萬人,占59%。根據一孩育婦的數量和生育意愿推算,預計實行全面二孩政策后,二孩出生增量在5萬人左右,其中35歲以上育婦生育二孩的增加2萬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