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監(jiān)督制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確保把群眾認為是最困難,也是最應該得到政府幫助的群眾列為危房改造對象,從而實現(xiàn)政府初衷和百姓愿望的最佳結合。
1、個人申請。符合農(nóng)村危房改造條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芮城縣農(nóng)村危房改造申請表》并提供戶籍、住房及低保等證明材料。
2、村委評議。村民委員會對收到的危房改造申請,經(jīng)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初定危房改造對象,并在村務公開欄對其具體情況進行7天公示,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jiān)督。評議公示后,對符合條件的,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對不符合條件的,應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3、鄉(xiāng)鎮(zhèn)審查。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上報的申請材料,要及時進行審查。必要時,可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住房和家庭經(jīng)濟情況等進行調查核實;不符合條件的將材料退回所在村委會并說明原因。審查結果應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政務公開欄公示7天。
4、先復查核準。縣危房改造領導組辦公室對鄉(xiāng)(鎮(zhèn))政府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匯總復核。民政局主要對低保戶和優(yōu)撫對象進行復核,住建局主要對住房困難情況進行復核。對符合條件的,核準其享受危房改造優(yōu)惠政策,并按實際情況提出分年、分批改造計劃,報縣危房改造領導組批準后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