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云南省教育廳獲悉,近年來,云南省在推進教育改革發展進程中,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采取多種傾斜措施,堅持把不斷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作為促進教育改革發展的重要措施,目前已取得明顯成效。
2009年1月起,云南省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面實施績效工資改革。在全面推進改革制度的過程中,全省各地普遍結合當地實際,在績效工資總量內,實行了向邊遠艱苦地區傾斜的政策,讓廣大鄉村教師在績效工資政策實施中切實受益。
1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創新體制機制加強人才工作的意見》,放寬基層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及聘任條件。在職稱申報評審中,對論文不作硬性要求,將年度考核結果或獲得州(市)及以上的表彰獎勵等,作為基層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主要依據。在鄉(鎮)及以下單位專業技術工作崗位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不受單位崗位職數限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這一政策,讓長期在鄉村工作的大量教師通過專業技術職務提升,大幅度提高了工資待遇水平。
起,全省實行鄉鎮工作崗位補貼制度,符合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全部納入政策實施范圍,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補助,全省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制度基本建立。有的地區還實行“500+X”的差別化補助政策,重點向邊遠艱苦地區學校的教師傾斜。同時,在推進“兩基”進程中,全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實施面向邊遠艱苦地區教師的生活補助政策。
2011至,全省共計投入資金9億元建設邊遠艱苦地區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項目,共建設項目956個近1.8萬套,建設面積近63萬平方米。同時,全省各地積極探索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住房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統籌實施“園丁小區”等項目。
此外,全省還普遍建立了定期表彰獎勵優秀教師制度,把鄉村教師作為重點予以傾斜。,國家、省、州、縣四級結合慶祝教師節30周年,廣泛開展表彰獎勵活動,近萬名各級各類教師獲得表彰獎勵,其中鄉村教師約占總數的40%。
教師工資標準細則
1、基本工資
辦事員2800元;科員3000元;副科級3100元;正科級3300元;副處級3600元;正處級4000元;副廳級4400元;正廳級5000元;副部級5500元;正部級6000元。
辦事員三周年按科員對待;科員五年按副科級對待;副科級十周年按正科級對待;正科級十周年按副處級對待;副處級十周年按正處級對待;正縣級十五周年按副廳對待;副廳級二十周年按正廳級對待;初次套改以累計年限對應的職務待遇確定基本工資。
2、工齡工資
每年60元,以虛年計算,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3、獎勵工資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發,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繼續發放。三年一調。
4、補助工資
1、車補,隨工資每月發放,標準=基本工資÷5,逢一進十。
2、取暖補助,一年發放一次,標準=基本工資÷3,逢一進十。
3、出勤補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無顧不至每日扣發30元,經單位領導批準的病假、事假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等0元。三年一調。
4、山區補助,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助,標準=基本工資÷10,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5、地區差別補助,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
除養老、醫療補助按現行政策執行外,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一切現行補助全部廢止。
5、新參加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確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專以辦事員確定;大專以科員確定;本科以副科級確定;碩士以正科級確定。
6、退休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退休生活費
退休前工資×80%。三年一調。
7、政治工作人員參照同級行政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8、其它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工資標準,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各有關主管部門同類人員的職務工資標準執行。
9、基礎工資、工齡津貼、獎勵工資,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標準執行。
10、高等學校的工人,原則上執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人的結構工資制及其工資標準。
11、生產性工人崗位(技術)工資標準,由學校參照國家機關工人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標準表,結合學校的特點擬定,但需報經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