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臺背景
為減少黃標車排氣污染,促使黃標車加快淘汰更新,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環境保護“五大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渝府發〔2013〕43號)及《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主城區限制黃標車行駛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辦〔2013〕176號)要求,近日,我市出臺《重慶市主城區鼓勵黃標車提前淘汰獎勵補貼實施細則》(渝環發〔2013〕72號)。
二、主要概念解釋
“黃標車”即取得黃色環保標志的車輛,是指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排放標準的裝用點燃式發動機汽車和國Ⅲ排放標準的裝用壓燃式發動機汽車。
“黃標車提前淘汰”是指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住址或單位注冊地在我市主城九區且機動車在我市主城區九區登記注冊的未到國家強制報廢年限,且非因自然報廢或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的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和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內的“黃標車”,車主自愿將其車輛交由依法設立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并經公安車管部門合法注銷。
三、補貼期限
2013年9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四、補貼標準
“黃標車”提前淘汰,按以下標準給予補貼:
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8000元。
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3000元。
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9000元。
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6000元。
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8000元。
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1000元。
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7000元。
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5000元。
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8000元。
報廢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0000元。
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人民幣6000元。
五、不享受補貼的范圍:
1. 享受國家老舊汽車淘汰補貼的黃標車不在本方案補貼范圍內。
2. 市區財政供養單位“黃標車”及2013年9月1日(含)后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住址或單位注冊地址變更至我市主城區的“黃標車”淘汰不予補貼。
3. 2013年9月1日(含)后,若國家出臺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補貼。
六、“黃標車”提前淘汰辦理流程(見附件)
七、申請補貼資金的車主或單位辦理申領手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重慶市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申請表》四聯(在各區“黃標車”提前淘汰聯合服務窗口領取,也可在市環保局網站下載,下載地址:http://www.cepb.gov.cn/UploadFile/20130828114217863.doc);
(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原件;
(三)《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車輛所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機動車所有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