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構成:
一、基本工資: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
二、績效工資:
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進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貼補貼:
1、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主要根據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對艱苦邊遠地區根據發展變化情況,每5年評估調整一次。
2、特殊崗位津貼補貼:
對在苦、臟、累、險及其它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國家統一制訂特殊崗位津貼的項目、標準和實施范圍。
四 、其它工資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基本工資標準表 單位:元/月
延伸閱讀:多省份機關事業單位今年將調薪
近期,四川、內蒙古、吉林等多地召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明確提出今年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
1月19日,四川召開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會議明確,今年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并指出,這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近期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準決定的首次調整,對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實現工資正常調整具有重要意義。
同一天召開的內蒙古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也明確,按照國家要求,今年要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這次調標是建立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后的首次調整,各地、各部門要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清理自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堅決糾正。
在更早前的2015年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視頻會議透露,今年要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分配制度。按照國家部署,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研究完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提高退休人員待遇標準、落實人民警察工資待遇調整政策,開展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此外,江蘇提出今年要“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北京提出今年要“平穩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陜西也提出今年要“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等等。
近期要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
去年1月14日,《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公布,自10月1日起實施。近四千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開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同時其基本工資也進行了調整。截至2015年7月底,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兌現工作全面完成。
此次工資調整優化了工資結構,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提高了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重。同時,重點向基層傾斜,并確保所有人員的工資都有所增加。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資為300元左右。
需要指出的是,去年人社部有關負責人就機關事業單位調資工作答記者問時曾指出,這次調資工作進一步明確了建立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近期要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準。
對于如何調整,人社部表示,將依據工資調查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確定調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重。
最新公務員工資標準(附表)
截止至1月份的最新公務員工資標準表,如下各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