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1月1日起調整。市財政局近日發布消息說,我市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退職、退養手續且已納入我市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參保人員,其增發待遇明天前將發放到位。
養老金調整方案
據悉,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主要內容有三方面:
一是普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標準為每人每月調增260元,調增比例為10.46%,退職人員、被征地人員、農場職工、漁民養老金調整標準約為退休人員的70%,每人每月增發182元。
二是特調。在辦理退休手續前獲得高級職稱任職資格且被實際聘用的企業人員中具有正高職稱的,在普調基礎上再每月增發100元;具有副高職稱的(含高級技師),在普調的基礎上再每月增發80元;今年新增的年滿7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今后新增年滿70周歲的人員自年滿70周歲的次月起每人每月增發50元。此外,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不含省、市發放的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干部專項生活補貼)低于此次調整前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2485元)的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干部,先將月基本養老金調增至2485元后再參加本次其他相應項目的待遇調整。
三是專項調整,適當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即今年1月起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時的過渡性養老金計發基數,由2005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并對2007年至2013年期間退休、退職且享受過渡性養老金的人員進行專項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