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汕尾產假最新規定天數總共為178天,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汕尾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一、汕尾產假2024年新規定
汕尾產假2024年新規定暫未公布,以下是汕尾產假總共多少天最新內容,僅供參考。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廣東省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增加30天產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享受15天至3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75天產假。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三十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兒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所以汕尾產假為:98天+80天=178天。
二、汕尾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參保女職工在產假時間內,參保正常、享受汕尾津貼待遇的,停發工資,改為享受汕尾津貼。
三、汕尾津貼的計算公式
汕尾津貼=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注:參保女職工在連續繳費期間或享受汕尾津貼期間更換用人單位參保的,汕尾津貼的標準按女職工汕尾(或實施計劃汕尾手術)當月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