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么內江有哪些公租房可以申請,申請條件和材料手續有哪些?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信息,可供參考。
一、內江公租房申請條件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租賃補貼或公共租賃住房:
(一)申請人持有城鎮居民常住戶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單身家庭申請的須年滿32周歲),其他家庭成員必須是直系親屬關系或具有法定撫養、扶養關系;
(二)經民政部門認定的最低收入家庭;
(三)家庭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轉讓自有住房未滿兩年的,其原住房面積合并計算在現有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內),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四)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離婚后再次申請的應滿2年。
城鎮低收入家庭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租賃補貼或公共租賃住房(有自有住房家庭只能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申請人持有城鎮居民常住戶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單身家庭申請的須年滿32周歲),其他家庭成員必須是直系親屬關系或具有法定撫養、扶養關系;
(二)經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
(三)家庭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轉讓自有住房未滿2年的,其原住房面積合并計算在現有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內),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四)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離婚后再次申請的應滿2年。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一)申請人持有城鎮居民常住戶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單身家庭申請的須年滿32周歲),其他家庭成員必須是直系親屬關系或具有法定撫養、扶養關系; (二)經民政部門認定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二)家庭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轉讓自有住房未滿2年的其原住房面積合并計算在現有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內),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三) 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離婚后再次申請的應滿2年。
新就業無房職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一)全日制大、中專及職業技術學校畢業;
(二)與用人單位(注冊地在本轄區)簽訂有效勞動(聘用)合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監制的標準文本),在本市城鎮范圍內工作,且畢業未滿4年;
(四) 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城鎮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且未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農民工等外來務工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申請人在本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1年以上或累計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3年以上,或連續購買工傷保險1年以上或累計購買3年以上;
(二)在城鎮中心區域內工作,已與用人單位(注冊地在本轄區)簽訂2年以上的有效勞動(聘用)合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監制的標準文本),或連續工作1年以上;
(三)在本市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
二、內江公租房申請材料及手續
申請人按屬地管理原則,由本人持書面申請、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畢業證書、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產權部門出具的房屋情況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收入(包括住房救助對象)認定證明,以及其它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等。
資料提交:
向戶口所在地(或單位注冊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或用人單位負責入戶調查和初審。申請人及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