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么肇慶有哪些公租房可以申請,申請條件和材料手續有哪些?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信息,可供參考。
一、肇慶公租房申請條件
屬于下列人員的,可申請公租房
端州區戶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其他(含:創新創業團隊(領軍人才)、“緊缺人才”和“創客菁英”、端州區戶籍退役軍人和其他享受定恤定補優撫對象、端州區環衛工人、端州區在職消防救援人員)。
年滿16周歲的端州區戶籍孤兒,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可以獨立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二、肇慶公租房申請材料及手續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完整、如實填寫《肇慶市端州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并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相關證明材料(離婚證、訴訟離婚生效司法文書、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離婚檔案復印件或證明等);再婚的提供上一段婚姻離婚證明材料和現時婚姻的結婚證;喪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證明。
3.收入證明(包括工資、年薪、獎金所得;生產、投資、經營、承包、承租所得;勞動報酬及分紅所得)。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但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實行誠信申報。新就業無房職工、端州區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創新創業團隊(領軍人才)、緊缺人才和創客菁英無需出具收入證明。
4.家庭資產申報表。家庭資產申報包括不動產、宅基地、車輛、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工商登記等的自我評估價值。
5.家庭成員存在殘疾的,需提供殘疾證明。
根據申請對象的不同,還需提交以下資料:
(一)端州區戶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證明;
2.子女讀書的,提供在讀證明;
3.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工資收入流水;
4.低保的,提供低保證明;
5.特困的,提供特困證明。
(二)新就業無房職工
1.學歷證明;
2.勞動合同;
3.社保證明。
(三)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1.有在端州區就讀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證明、在讀證明;
2.勞動合同;
3.社保證明。
(四)其他
1.創新創業團隊(領軍人才)、緊缺人才和創客菁英
政府部門出具的緊缺人才和創客菁英資格證明材料。
2.端州區在職消防救援人員
(1)申請人與肇慶市消防救援支隊或肇慶市端州區消防救援大隊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
(2)社保證明。
3.端州區戶籍退役軍人和其他享受定恤定補優撫對象
(1)退役軍人或其他享受定恤定補優撫證明材料;
(2)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證明;
(3)子女讀書的,提供在讀證明;
(4)低保的,提供低保證明;
(5)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工資收入流水。
4.端州區環衛工人
(1)有在端州區就讀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證明、在讀證明;
(2)勞動合同。
現場受理需提供以上證件資料原件和復印件,部分原件核對后退還。《肇慶市端州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家庭資產申報表》、《收入證明》等表格可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領取,電子版可在“公租房” APP 的“資料下載”欄目中下載或登錄肇慶市人民政府網住房保障專欄下載。
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對提供的申請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任;由有關單位、個人出具或提供的證明材料,其真實性由相關單位或個人負責。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公租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不予受理;對登記為輪候對象的,取消其保障資格;對已承租公租房的,取消其保障資格,解除合同、收回公租房;已領取租賃補貼的,解除租賃補貼協議、停止發放租賃補貼。同時將違規行為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簡稱“征信系統”)和肇慶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對以上弄虛作假的情形,自取消保障資格之日起,5年內不再受理公租房保障申請,并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將其違規行為納入征信系統和肇慶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