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么福建有哪些公租房可以申請,申請條件和材料手續有哪些?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信息,可供參考。
一、福建公租房申請條件
符合我市《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公共租賃租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方案》(榕政辦規〔2022〕6號)(>>點擊查看)規定的申請條件且居住在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區的家庭(含符合相關申請條件的臺港澳同胞),應確定一名年滿18周歲,在本市中心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指的是申請前12個月在我市中心城區連續工作和持續收入),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主申請人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3萬元、單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3萬元,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下列幾類人員可提出申請:
1.具有本市中心城區(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區)居民戶籍,在本市城區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含)。
2.在本市中心城區穩定就業且在本市中心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3年,取得中心城區居住證。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中心城區無自有住房。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請公租房保障:
1.申請之日前3年內家庭成員有房產交易行為(含買賣、贈與、離婚析產等)的,交易時間以不動產登記機構交易登記時間為準;
2.申請家庭成員已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集資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實物住房保障的;
3.申請人與配偶已離異,但離異時間不足2年的;
4.家庭成員自有車輛購車款(含稅)達25萬元以上(含)或購置車輛排量達2.4L以上(含)或2.0T以上(含)的(含申請前12個月轉讓的車輛);自有車輛達兩輛以上(含)的,所有車輛的購車款與排量合并計算。
以上申請家庭成員指的是主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包括申請人的其他親屬。
二、福建公租房申請材料及手續
1、住房保障申請表
2、戶口簿
3、身份證
4、結婚證,離異或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
5、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7、家庭資產情況證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