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提出,要全面加強預算績效監督,大力推進預算績效制度建設,可見制定人大機關預算業務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篇一:人大機關預算業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市人大常委會機關財務管理,保證各項經費的正常開支,為市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做好服務工作,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加強財務計劃管理
一、市人大常委會機關財務實行“集中開戶,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平衡調劑”的管理辦法。按照《預算法》的規定擬定預算方案,經主任會議審定后報市財政局批準執行。
二、以市人民代表大會、市人大常委會或主任會議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根據會議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預算報市財政局撥付專項經費后,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和規定的標準及有關安排執行。
三、按市財政局要求,及時、準確上報月、季度、年度財務報表。
第二條 嚴格財務審批手續
一、經費支出審批程序
(一)機關正常運轉經費支出:
1.機關正常運行的經費支出,由經辦人(出差費由出差人)填寫報銷單并簽字,分管或指派出差的領導簽字確認,市人大常委會分管副秘書長簽字報賬。
2.機關設備購置、車輛購置、大型維修等項目按年初經市財政局批準的預算,由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辦公會研究提出預算后,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辦公會研究同意,交市人大機關內部采購小組,按照政府采購的程序完善手續,由保管人、使用人、經辦人簽字確認,市人大常委會分管副秘書長簽字報賬。
3.市人民代表大會、市人大常委會等各類會議開支,由經辦人簽字,市人大常委會分管副秘書長簽字報賬。
(二)機關專項經費支出:
1.專委(室)專項經費:各專門委員會、信訪辦公室專項經費實行包干使用,不準超支,結余留存,滾動使用。專委(室)經費指財政預算的委(室)經費(環保經費歸屬城建委)。各專委(室)在每年核定的經費預算范圍內,由專委(室)辦公室主任經辦,專委(室)主任簽字確認,市人大常委會分管副秘書長簽字報賬。
2.主任會議成員工作專項經費:主任會議成員專項工作經費按當年核定數額,由主任會議成員分管的專委(室)辦公室主任經辦,主任會議成員簽字確認,市人大常委會分管副秘書長簽字報賬。
3.課題考察:在當年財政預算核定的課題考察費額度內,實行包干使用。外出考察應事先填寫考察組活動報告單,經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或常務副主任批準后實施,并作為經費報銷的依據。經費報銷由考察部門辦公室人員經辦,分管的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簽字確認,市人大常委會分管副秘書長簽字報賬。
第三條 財務借款與報銷
一、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借款,由借款人據實填寫借款單(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因公借款,由對口服務的相關人員代為辦理),經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或工作部門負責人簽字,市人大常委會分管副秘書長同意后方能借款。要認真執行隨時借款及時報銷及時還款的規定,借款人不得將借用的公款轉借他人或長時間占用。
二、報銷憑證必須合法規范,非正規憑據,財會人員必須拒絕核銷。
三、報銷時,除有關領導在票證上簽字外,還須有經辦人、實物驗收人簽字。
四、工作人員出差乘坐車輛和住宿等級,按照規定執行,超出部份自理;出差、探親只能按直線費用報銷,繞道費用自理。
五、工作人員在外參加各種會議,已享受了會議伙食補助的,回單位不得再報領出差補助費。
六、對因病住院的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干部、職工和離退休同志,主任會議成員去慰問可購買500元以下的物品到醫院看望,所需費用從福利費中列支,原則上慰問一次。各委(室)去慰問的從專委(室)經費中列支。由常委會分管副秘書長審簽后報賬。
七、各種外事接待開支,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嚴格執行現金與銀行存款管理的有關規定
一、現金只限于零星報銷,凡開支數額大的,必須經過銀行結算。
二、不許私設“小金庫”和保留帳外現金。
三、銀行存款的管理。本單位的銀行帳號不得轉讓他人或外單位使用。除特殊情況經市人大常委會分管副秘書長批準外,一般不許攜帶空白支票外出采購或辦理各種結算。
第五條 加強“經費暫付帳”的管理
“經費暫付”要嚴格控制,以免造成壞賬、損失和資金積壓等不合理現象。
一、工作人員借款。實行一事一報,即“前賬不清,后款不借”,職工出差或采購,事畢及時報銷并結清。否則不予辦理再次借款。
二、定期清理往來賬目,對個別老賬、懸賬,要迅速追回資金,確保帳目清楚,資金到位。
三、原則上不為外單位或外地區墊付購物款。
第六條 公務卡使用
一、按照市財政局對公務卡的使用要求和銀行公務卡的管理規定;機關職工公務住宿、就餐,接待辦公消費時一律使用公務卡結算(沒有POS機除外),有關票據按經費類別按本制度第二條相關審批程序分別簽字報賬。
二、財務室按規定為調入職工申請辦理公務卡。
第六條 財會人員工作職責
一、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和掌握各項財政、財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制度規定,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搞好本職工作。
二、做好本機關經費的預決算并嚴格執行各項經費的預決算,及時開展財務活動分析,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會計要每天下好憑證,做好經常性記帳、報帳、查帳和審核憑據的工作,熟練運用計算機技術,妥善保管各種憑證和表冊。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每年完成財務檔案歸檔工作并移交機關檔案室備查。
三、做好機關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定期對機關固定資產等進行登記、清理。
四、遵紀守法、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廉潔奉公、不以權謀私。
篇二:人大機關預算業務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機關財務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枝江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枝江市市直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枝江市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及相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機關實際,特制定機關財務管理辦法。
一、基本原則
機關各項經費實行“厲行節約,統一管理,量入為出,部分包干,先批后用”的原則。嚴格預算約束,分項按進度安排支出,做到勤儉節約,合理使用,發揮效益。
二、經費支出范圍
機關經費支出包括:會議費、差旅費、業務費(辦公用品、報刊資料、文印費、郵電費等),小車經費(保險費、燃料費、通行費、修理費、檢驗費、司機補助、培訓費等),接待費,小型維修費,小型購置費及其它公用零星小額支出。
三、經費支出申報辦法
凡需用機關經費開支的事項,均應嚴格按“先申請,后開支”的規定執行。凡一次性經費開支1000元以內事項,報辦公室主任批準后開支,1000元以上事項報常委會分管機關副主任研究同意后開支。未經批準、開支超范圍、超標準、超權限、超預算一律不予報銷。
四、費用報銷審簽程序
單據報銷嚴格執行“先審簽,后報銷”的程序。常委會各領導預算包干經費支出單據由領導本人負責整理或工作人員整理(工作人員整理的單據由領導本人負責核實),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常委會分管機關副主任審批后到財務室報銷。各工委支出單據由經手人整理,工委主任審閱,報辦公室主任、常委會分管副主任審核,常委會分管機關副主任審批后到財務室報銷。辦公室經費支出由經手人整理單據,辦公室主任審核,常委會分管機關副主任審批后到財務室報銷。所有單據報帳人須備注經手人、用途;憑簽單來本單位結帳的,應先將簽單送交辦公室主任進行審核后,開據發票進行報帳,簽單上應注明經手人、用途。包干經費實行臺帳管理,財務室應登好明細帳,超年度定額包干部分停止報帳,定額包干結余部分結轉下年使用。
五、經費支出管理規定
會議經費
(一)會議費開支范圍
1、會議經費是用于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及經常委會領導批準召開的各項專題會議相關的住宿費、伙食費、文件資料印刷費、會議場地租金、專用設備租賃費、勞務費、交通費、誤工費、醫藥費等。
交通費是指給無固定收入會議代表的往返交通費,以及會議統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活動發生的交通費;誤工費是指給無固定收入會議代表的誤工補助。
(二)會議費開支標準。
會議費開支標準實行綜合定額上限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控使用。
1、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住宿費160元/人、天;伙食費:120元/人、天 ;其他費用:70元/人、天 。
2、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住宿費160元/人、天;伙食費:110元/人、天 ;其他費用:50元/人、天 。
3、其他會議。伙食費:50元/人、天 ;其他費用:40元/人、天 ;不安排住宿。
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代表及工作人員可安排住宿,參會人員全部安排伙食費;
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住宿費,是指會期為一天及以上時,對確需安排住宿的人員安排住宿的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與會議相關的文件資料印刷費、會議場地租金、專用設備租賃費、勞務費、交通費、誤工費、醫藥費等。
(三)會議經費開支渠道及管理
1、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費在全市大型會議費中列支,按程序報批,財政部門駐會管理。其他會議會議費原則上在單位年初預算項目經費中列支。
2、本機關召開的各類會議,其會議費由本機關承擔,不向參會人員收取,不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鎮(街道)轉嫁或者攤派。
3、不得組織與會議無關的游覽,不得宴請與會人員,不得發放紀念品及禮品。
4、嚴格執行會議用房標準,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一般安排自助餐,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量和份量,禁止提供高檔菜肴,不提供煙酒;會議場所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5、各類表彰會以精神獎勵為主,確需發放獎金或獎品的,其獎勵數額和標準,按程序報批。
6、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和辦公費用。
7、不得使用會議費購置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本次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嚴禁組織高檔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四)會議費報銷
會議結束后,及時辦理會議費結算手續。會議費報銷時應當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定點飯店等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據。辦公室主任和常委會分管機關副主任嚴格按規定審核會議費開支,對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經費不予報銷。
差旅費
(一)差旅費范圍
差旅費指工作人員到城區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目的地區域內交通費。城區指馬店城區。
(二)出差審批
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有關領導批準,如實填寫《枝江市人大機關國內公務差旅審批單》,具體包括出差人員姓名、時間、出差事由、目的地、預計時間等。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三)交通費
1、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城區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發生的費用。
2、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火車(含高鐵、動車、全列軟席列車):火車硬席(硬座、硬臥),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輪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憑據報銷。
工作人員在宜昌市內及枝江市市鎮之間因公出差,其交通費(不包含出租小汽車)據實報銷。
未按規定標準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3、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相對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4、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5、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
6、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
(四)住宿費
1、住宿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而發生的房租費用。
2、出差人員應住標準間,省內出差的住宿費標準上限為每人每天320元。省外出差的住宿費上限按財政部統一發布的標準執行。
(五)伙食補助費
1、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2、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按規定標準包干使用。
3、省外出差,按財政部統一發布的伙食補助費標準執行;省內宜昌市外出差的,伙食補助費為每人每天100元;宜昌市內枝江市外出差的,伙食補助費為每人每天80元;枝江市內出差的,伙食補助費為每人每天50元。
4、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
(六)差旅目的地區域內交通費
1、差旅目的地區域內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抵達差旅目的地后在該區域內發生的交通費。
2、差旅目的地區域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省外每人每天80元、省內市外每人每天50元、枝江市內每人每天30元(城區到鎮往返交通費據實報銷)。
3、出差人員自帶交通工具的,不得報銷此類交通費。
(七)報銷管理
1、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
2、交通費按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憑據報銷,訂票費、經批準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憑據報銷;住宿費在標準上限以內憑發票據實報銷;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目的地標準報銷,在途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后到達目的地的標準報銷;差旅目的地區域內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報銷;未按規定開支差旅費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3、出差人員出差結束后,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差旅審批單、交通費發票、住宿費發票等憑證。
4、出差當天往返的,可憑差旅審批單、交通費發票報銷當天的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差旅目的地區域內交通費;出差當天不能往返、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和交通費憑據的,不得報銷住宿費和交通費。
5、辦公室主任及常委會分管機關副主任應當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準出差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八)參加會議培訓等差旅費
1、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區域內交通費由會議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的差旅費由單位按規定報銷。
2、到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各種工作隊以及經組織部門批準掛職鍛煉的人員,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交通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工作期間按每人每天20元發放伙食補助費,不報銷住宿費和所在基層區域內交通費。
3、因工作需要加班到夜間十一點以后,且經領導批準的,每人每次發夜餐費20元。領取夜餐費時,須經領導嚴格審批簽字同意。
業務費
1、辦公用品、文印耗材由秘書科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統一購置、專人管理,領用登記,未經批準所購物品不予報銷。
2、文件、材料原則上不得外出打印,因特殊情況確需外出打印的,需填寫外出打印申請單,經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審核,主任批準后,方可外出打印,憑申請單及相關附件報銷。
3、報刊資料。根據市委及相關部門分配的計劃和辦公室業務需要,由秘書科提出征訂計劃,報常委會分管機關副主任或主任審定后,統一征訂。自行訂閱、購買的報刊資料不予報銷。
4、嚴格控制電話費支出。機關享受電話費補助人員,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機關辦公電話只能用于聯系工作,不得用于辦私事,外來人員一般不得使用機關辦公電話。
車輛費用
1、辦公室所有車輛按政府采購制度統一投保,由秘書科統一支付。
2、燃料費實行IC卡管理。各類車輛百公里油耗按車輛管理制度確定,節約用油給予獎勵,超過核定的油耗部分由司機承擔油費。
3、車輛通行費實行ETC卡管理。司機要認真填寫出車日志,對不能使用ETC卡支付通行費的,未按程序報告或未經批準私自出車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4、車輛維修實行申請報告制度。由司機向秘書科管理人員申請,經管理人員核實后,填寫維修通知單,報辦公室主任審批。修理費用在2000元以內,由辦公室主任批準,2000元以上須報請常委會分管副主任批準,經批準后方可到政府采購指定維修地點 (外出突發事件除外)維修。小修盡量做到自行修理。車輛大、中型修理(3000元以上),先拿預算,經批準后在指定地點修理,修理換件應由辦公室主任指定人員進行審核。未經批準或雖經批準而不在政府采購指定地點修理的,不予報銷修理費用。
5、車輛檢審費用和司機培訓費用,由辦公室主任審核,據實予以報銷。
6、司機補助。里程補助按每公里0.04元標準計算,節油獎按節約用油每升1.00元計算,固定補助按有關標準執行。
小型維修購置費
1、機關小型維修由秘書科負責。維修項目先編制經費預算,經按經費開支額度審批后實施,超過預算部分不予報銷。
2、機關大型設備購置嚴格按政府采購制度執行。小型設施購置由相關人員書面申請,按經費開支額度審批后方可購置。未經批準自行購置設備物品的,不予報銷。
國內公務接待費
1、國內公務接待的對象為來市人大機關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的領導和相關人員。國內公務接待由辦公室秘書科統一負責。
2、根據不同接待對象確定相應接待地點。各級人大機關及其他機關在職正縣級以上領導同志,曾經在枝江工作過的外地籍、在外地工作的枝江籍副縣級以上領導同志,上級人大派出的綜合性聯合調查組、工作組、檢查組、督查組等應由市接待辦接待的對象,由辦公室秘書科按程序報接待辦統一安排。其他由本機關接待的對象,由辦公室秘書科統一安排,定點接待。
3、建立國內公務接待審批控制制度。安排公務接待活動,應當擬定公務接待方案或填寫國內公務接待事前審批單,連同派出單位公函一并報辦公室主任或常委會分管機關副主任審批。審批單內容包括填報單位、承辦部門及承辦人、派出單位名稱、接待事由、活動安排和經費預算等。
4、嚴格控制國內公務接待范圍。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不予接待。市直部門到機關聯系工作、請示匯報、溝通情況等,不安排接待。各鎮(街道)及下屬單位、村到機關聯系工作、請示匯報、溝通情況等,一般不安排接待,確需安排的,經批準后只安排工作餐。不得將國家工作人員休假、探親、旅游等非公務活動納入接待范圍。不得用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不超過3人陪餐;10人以上的,陪餐人數不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5、接待用餐標準。因工作需要確需接待的,應安排工作餐,其標準為80-100元/人。工作餐應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高檔酒水和香煙,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6、接待住宿標準。接待住宿應當嚴格執行差旅、會議管理的有關規定,在定點飯店安排,執行協議價格。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等房間用品。出差人員應當按照差旅費管理有關規定交納住宿費,回本單位憑據報銷。與會人員住宿費按會議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7、公務活動結束后,接待工作人員應當如實填寫國內公務接待清單,并報相關負責人審批。接待清單內容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接待費報銷憑證應當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公務接待方案或公務接待事前審批單、公務接待清單等。接待費資金支付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執行。
8、不得超標準接待,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9、不得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不得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不得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不得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10、因招商引資、各級人大代表來機關等工作需要接待的其他因公來訪人員,應實行嚴格的審批報告制度,單獨管理,明確標準,控制經費總額,注重實際效益。嚴禁以招商引資等名義變相安排公務接待。
六、厲行節約的幾項規定
(一)嚴控文印費支出。沒有實質內容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確需發文的,嚴格控制發文數量和發文范圍。嚴格控制文件材料字數,除法定文件外,一般文件不超過3500字,個別確需增加篇幅的重要文件,原則上不超過4000字。報送市委的請示、報告不超過1500字(含辦公室向市政府的請示),特殊情況不超過2000字。提請市委常委會研究事項的材料不超過2500字,特殊情況不超過3000字。調研報告不超過3500字,簡報不超過1000字。《人大工作通訊》摘要刊登常委會領導在重要會議上的講話,每篇不超過3000字。從嚴控制文件資料復印的數量和文件清樣輸出次數。嚴把文印質量關,實行差錯追究賠償制度。公文出現質量問題追究責任人的責任,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100%賠償。所有會議材料一律簡裝。
(二)嚴控接待費支出。機關對外接待工作應本著熱情、友好、周到、節儉的原則,厲行勤儉節約。接待活動中,不提供香煙,不上高檔酒水及菜肴,不鋪設迎賓地毯,不組織專場文娛活動和觀光旅游,不贈送紀念品或土特產。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和陪餐人數。
(三)嚴控車輛費用支出。加強司機技能培訓,提高司機修理或駕駛水平。做到車輛小型維修自行修理,實施燃油節約獎勵制度。嚴禁公車私用、私駕。外出調研、開會、調查、檢查、視察提倡集中乘車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審計監督
辦公室機關財務管理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和規定,接受財政部門的業務指導,接受審計部門和機關干職工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