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要沿著符合國情的道路去改。央企是中國和平崛起的國家隊,深化國企改革必須符合國情,必須堅持黨管企業。在繼續深化改革的過程中,努力創新黨管企業的方式方法,是我們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也是構建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環節。其中,建立國企巡視制度,體現了新常態下黨管企業的新要求。
一、建立巡視制度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
巡視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要手段,是強化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黨內巡視制度對反腐敗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國有企業的進步與發展直接影響中國經濟發展大局,對中國夢的實現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經濟新常態下,國企在迎來全新的挑戰和機遇的同時,也進入深化改革攻堅階段,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也集中暴露出來。特別是近些年中央巡視組對央企的巡視,使其存在的問題充分曝光,并接受監督,較好地引導了社會輿論。
無論是從現代管理體系角度,還是從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角度,在國企深化改革的過程中,及時建立巡視制度,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也是完善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舉措。對此,《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明確的巡視工作范圍、內容、工作方式和權限,同樣適用于國企。國企雖具有一般企業的特征,但又具有國計民生主力軍的特殊作用,堅持黨的領導是其存在的前提。所以,從體制機制上加強國企廉政建設亦然十分必要。建立巡視制度有其必然的合理性,即巡視制度具有明顯的制度剛性,巡視制度與其他制度構成完整體系,才能更好地保證企業健康運行發展。另外國企現有的工作理念、工作重心、工作體制和制度環境,都要求建立有效的巡視制度。
二、建立企業巡視制度是紀檢監察工作的創新和延伸
巡視制度是黨內的一項新制度,是指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通過建立專門巡視機構,按照《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有關規定對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的制度。在經濟新常態下,國有企業黨組織只有切實承擔起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才能團結帶領廣大干部職工完成企業深化改革的艱巨任務。當前,如何助推國企全面從嚴治黨,充分發揮巡視制度的作用,創新和延伸紀檢監察工作是完善企業巡視制度所面臨的重要課題。
在改革中不斷完善巡視制度。我國憲法規定:國有經濟,即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國企在中,具有極其重要的歷史和現實地位,在經濟、政治、文化等各領域都發揮著巨大的作用和影響。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三十多年,國有企業發展的歷程表明,黨建工作始終是國有企業的獨特政治資源,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實現企業科學發展的關鍵因素,亦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一個本質特征。巡視制度作為國企紀檢監察工作的創新和延伸,要繼續發揮好保護和懲治雙重作用,為深化改革保駕護航。
通過巡視制度促進企業發展。建立巡視制度是適應新常態,實現黨管企業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有力抓手。中央紀委監察網發布關于央企巡視的大數據顯示,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組用兩年多時間完成了對55家中管央企的巡視全覆蓋,第一次比較系統地對中管企業進行了一次“拉網式”體檢。截至2015年11月24日,共有64名中管央企領導落馬。為什么央企問題如此之大、之多?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原來的監督更多是外在的、彈性的、割裂的監督,缺乏剛性、制度性效能。同時,在現存的國企監督體系中,存在很多灰色地帶,比如國企審計就存在大片空白,同時又因為自身體制缺陷,為內部人控制等犯罪方式留有空間。中央巡視組巡視的成果告訴我們,強調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在國企特別是央企建立巡視制度能夠起到更好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更有利于國企發展。
三、建立企業巡視制度要把“六項紀律”作為重點內容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了“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六項紀律,涵蓋了黨員干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體現,為干部律己為官干事劃出了“硬杠杠”,建立企業巡視制度要把“六項紀律”作為重點內容。對黨員干部來說,無論在任何工作崗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于國法,執紀標準更高于一般黨員。紀律既是底線也是紅線,黨員干部要始終把黨的紀律記在心上,在嚴守紀律上不講條件、不搞變通,關鍵要“見諸言行”,千條萬條只說不干就是白條。“六項紀律”既是敲鐘鳴警,也是干部嚴以律己的“集結號”,更是巡視工作的重點。新常態下,強化企業巡視工作要著重處理好三個關系。
1、把握好監督制度與制度監督的相互促進。
“萬山磅礴必有主峰,龍袞九章但摯一領”。黨內監督制度是黨內有關監督規則、條例和規定等的總稱,是黨內監督工作內在規律的理論總結與制度體現,直接影響著黨內監督的方向和成效。必須以“六項紀律”作為抓手,始終把黨的紀律挺在前面,在巡視中嚴肅黨的紀律,強化黨內監督,認真執行各項制度,把提高制度執行力作為黨內監督制度建設的生命,對不依制度辦事、履職的要嚴格追責問責。
2、把握好監督手段與監督重點相結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強化黨內監督必須著重利用好巡視這把利器。巡視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是管黨治黨之利器。《巡視工作條例》的修訂施行為強化巡視監督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礎,巡視工作要以此為依據,認真履行職責,在巡視“常態化”基礎上向“全覆蓋”目標邁進,聚焦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充分發揮巡視利劍作用,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要求,正確履職、勇于擔當,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切實做到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企業的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黨內監督的重點,黨內監督要在進一步強化監督手段和方式的基礎上,抓住“關鍵少數”,著力破解對一把手“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不敢”的監督難題,推動巡視工作。
3、把握監督自覺與監督問責的相互統一。
紀律就是約束,監督過程就是強化約束力。監督也要注重自覺性與強制性的統一,要始終堅持“執紀必嚴”。執紀必嚴才能以儆效尤、以一儆百。對“工作紀律”“生活紀律”中的小問題、小毛病,小題大做、給予嚴懲,切實營造起違紀必查的濃厚氛圍,引導黨員干部主動對照“反面鏡子”,深擺細查,改其過、立其行向自己開刀,幫助筑牢紀律的堅固防線。強化企業高管、一把手的監督意識,增強接受監督的自覺。從強制性上講,加大監督問責的力度,“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問責機制是監督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黨內監督機制有效運行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保障性作用。把問責作為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推動黨內問責機制長效化,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倒逼“兩個責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