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居住證辦理新規定,西安居住證辦理流程材料
一、登記半年后可申領居住證
流動人口,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在其他縣(市、區)居住的人員;但在設區的市行政區域內,區與區之間流動的除外。流動人口應當在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持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按照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它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現在申領居住證的依據是國務院制定的《居住證暫行條例》,要求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且連續居住或連續就業或連續就學半年以上的,可以申領居住證;而原來申領居住證的依據是《陜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要求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且擬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應當申領居住證。
為了實現新舊政策之間的成功銜接,使廣大流動人口有適應期,陜西省公安廳規定,在2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辦理居住登記,且急需申領居住證的,經縣級公安機關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可以不受居住登記滿半年的限制。
二、居住證有效期一年每年簽注一次
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和居住地址證明。身份證明一般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機動車駕駛證、戶籍證明等,居住地址證明一般指房產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以及房屋所在單位、社區(區)或者物業服務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等。
居住證的有效期為多長呢?公安雁塔分局小寨路派出所副所長張軍寧介紹,從2月1日起,按照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要求,我省不再辦理三年有效期居住證,統一為一年有效期居住證。2月1日以前辦理的三年有效期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
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在居住證到期之日前一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居住證期滿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自動恢復,居住證持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計算。
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應當立等可取。
三、首次申領免費居住地址變化應申報變更
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辦理居住登記、居住地址變更登記、居住證簽注等不收取費用。在國務院財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居住證收費標準之前,繼續執行陜西省物價局和陜西省財政廳核定的15元的收費標準。
流動人口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居住地址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變更登記。居住證遺失、損壞的,持證人應當及時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補領、換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