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廣東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教師生活補助標準自起連續3年提標,月人均標準每年提高100元。以下是快車教育整理的詳細內容,歡迎閱讀。
近日,廣東省教育廳印發《關于抓緊落實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通知》,我省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教師生活補助標準自今年起連續3年提標,月人均標準每年提高100元。達到人均不低于每月800元,2017年達到人均不低于每月900元,2018年達到人均不低于每月1000元。
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我省已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標準基數下達有關縣(市、區)省補助資金。各有關縣(市、區)要保證省補助資金專款專用,全額用于實施生活補助政策;要保證本級財政不因省財政增加補助資金而減少教育支出安排,不減少本級財政對學校公用經費的安排。各地要準確把握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學校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抓緊修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及時將生活補助發放到位。
今年2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2015?2020年)》,提出改善鄉村教師待遇和工作生活條件等“8條措施”,要求鄉村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應不低于城鎮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
廣東支持鄉村教師“8條措施”
1、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進一步建立健全鄉村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制度,不斷提高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
2、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政策,將鄉村公民辦中小學(幼兒園、中職學校)統一納入政策實施范圍。
3、改善鄉村教師待遇和工作生活條件。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鄉村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應不低于城鎮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
4、建立與教育事業發展相適應的鄉村學校教師編制管理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教職工編制標準,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其中村小學、教學點編制按照班師比和生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
5、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教師傾斜。研究完善符合鄉村教師特點的教師職稱(職務)政策措施,修訂中小學校崗位設置標準,新增崗位向鄉村教師傾斜。
6、優化城鄉教師資源配置。縣級教育部門統籌配置教師資源,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并向鄉村教師傾斜。
7、推進鄉村教師專業發展。建立完善鄉村教師專業發展支持體系,加快推進省級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建設,充分利用省級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的優質資源,為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提供支持。
8、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教師予以表彰。省對在鄉村學校從教2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各地要對在鄉村學校從教10年以上的教師給予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