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黑龍江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15年10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一、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五檔:
第一檔:哈爾濱市區(qū)(呼蘭區(qū)、阿城區(qū)除外)為1480元;
第二檔:大慶市區(qū)為1450元;
第三檔: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綏化市區(qū),綏芬河市、撫遠縣及哈爾濱市呼蘭區(qū)、阿城區(qū)為1270元;
第四檔:黑河、大興安嶺地區(qū)、伊春市區(qū)、各縣級市為1120元;
第五檔:其他各縣、伊春其他縣市區(qū)為1030元。
二、調整后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分為五檔:
第一檔:哈爾濱市區(qū)(呼蘭區(qū)、阿城區(qū)除外)為14.2元;
第二檔:大慶市區(qū)為14元;
第三檔: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綏化市區(qū),綏芬河市、撫遠縣及哈爾濱市呼蘭區(qū)、阿城區(qū)為11.5元;
第四檔:黑河、大興安嶺地區(qū)、伊春市區(qū)、各縣級市為10.8元;
第五檔:其他各縣、伊春其他縣市區(qū)為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