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定州市發布了關于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通知明確表示將提升鄉村教師的工資待遇,下面思而學教育為大家整理了相關詳情,歡迎大家查看!
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定州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
定政辦〔2016〕11號
各鄉鎮政府、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
《定州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3月1日
定州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和我市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部署要求,解決當前我市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不強、補充渠道不暢、優質資源配置不足、結構不盡合理、整體素質不高等突出問題,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冀政辦發〔2015〕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總體目標
以“四個全面”戰略要求為指導,深入實施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提高鄉村教師待遇、提升鄉村教師素質能力工程,力爭到2017年,使我市鄉村學校優質教師補充渠道得到擴充,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較好保障,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打造一支師德高尚、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鄉村教師隊伍,為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師德為先,以德化人。著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引導鄉村教師帶頭踐行,加強鄉村教師對的思想認同、理論認同和情感認同。重視發揮鄉村教師以德化人、言傳身教的作用,教育學生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確保鄉村教育正確導向。
(二)規模適當,結構合理。按照滿足教育教學需求、確保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原則,統籌考慮城鎮化進程和常住人口變化情況,合理規劃鄉村教師隊伍規模。集中人財物資源,實施優惠傾斜政策,以鄉村教師培養補充和骨干教師校長交流為重點,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加強鄉村優質教師資源配置,有效解決鄉村教師短缺問題,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
(三)提升質量,提高待遇。立足市情,聚焦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關鍵領域、最緊迫任務,多措并舉、定向施策、精準發力、標本兼治,切實提高鄉村教師地位待遇,不斷改善鄉村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加強培養培訓,提升鄉村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和基本素質,提高鄉村教育質量。
(四)改革機制,激發活力。堅持問題導向,深化教師校長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鄉村教師使用機制,構建適應鄉村教育發展、促進鄉村教師成長的培養培訓、補充和交流機制,逐步形成“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通過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帶動建立相關制度,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鄉村教師長效補充機制。在省級監督指導下,建立鄉村教師公開招聘補充長效機制。嚴格規范招聘標準條件、筆試面試內容、招聘程序和聘后教師管理,確保為鄉村學校持續輸送足夠的優秀高等學校畢業生。
實施小學全科教師免費培養計劃。強化市政府培養小學教師主體責任,到2017年,我市啟動小學全科教師免費培養試點工作。
實施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講學計劃。每年選聘一定數量的退休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及骨干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按中央財政、省級財政政策給予經費補助。
(二)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標準。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按照縣鎮標準統一核定,其中村小學、教學點編制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確保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滿足教育教學實際需求,以保證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寄宿制學校應合理配置專職生活教師。
教育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并報市機構編制和財政部門備案。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校職工編制動態管理機制,根據學校布局結構調整、不同學段學生規模變化等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市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教育部門要按照專任教師“退補相當”的原則,及時確定每年鄉村學校教師補充計劃,確保基礎教育發展需要和素質教育全面實施。妥善安置我市生源的部屬、省屬免費師范畢業生,做到“有編即用”。探索采用購買服務方式,解決農村教師隊伍中的遺留問題。結合我市實際,積極探索創新鄉村幼兒園用人機制。
深化中小學校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逐步壓縮非教學人員編制。對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學輔助等服務,探索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
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時聘用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對違反編制管理規定的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推動城鎮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按照《河北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要求,制定《定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門關于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切實推進教師校長交流改革,到2017年在全市全面推開實施。到2020年實現市域內教師校長交流的制度化、常態化。加強市域內義務教育教師的統籌管理,在試點基礎上推進“市管校聘”管理改革,為教師交流輪崗提供制度保障。
(四)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實施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嚴格按照《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定州市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定人社發〔2015〕22號)規定,為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發放鄉鎮工作補貼。
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制度。按照省政府要求,適時出臺定州市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
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確保我市鄉村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費,統一繳費和補助標準。積極實施鄉村教師幫扶計劃。對因遭遇突發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鄉村教師,給予幫扶。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積極為學校捐助資金,用于教師幫扶。切實推進鄉村教師定期體檢工作,每年組織一次體檢,所需資金作為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各級醫療機構要加強與教育部門合作,積極制定適合鄉村教師需求的體檢方案,并加強對體檢教師的跟蹤指導。
切實推進邊遠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爭取上級財政支持,力爭到2020年,幫助邊遠鄉鎮鄉村教師解決周轉宿舍問題。市政府將鄉村學校教師住房納入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由市政府統籌規劃,在鄉(鎮)政府所在地修建,并享受中央和省保障性住房優惠政策和資金補助。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納入住房保障范疇,同等條件下優先輪候、優先分配。
(五)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傾斜。進一步完善我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教育教學方法和一線實踐經歷。按照省定政策,降低鄉村中學教師職稱申報評審條件。提高鄉村中小學校中高級職稱崗位設置比例,在規定的比例上限內上浮2個百分點。試行向長期堅守鄉村學校教師職稱聘用傾斜政策,凡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可不受崗位職數限制,直接聘用到與其現有專業資格相對應的崗位。城內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稱(職務),應有在鄉村學校連續任教或支教一年以上的經歷。
(六)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加大對鄉村教師的獎勵力度,積極推薦在我市鄉村學校從教15年以上、為我市農村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在職鄉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參加省政府表彰獎勵。市政府對在鄉村學校從教15年以上、為我市農村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在職鄉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給予獎勵。每兩年組織一次申報工作,每次獎勵15人左右,每人獎勵2000元。繼續開展長期扎根農村優秀教師評選,每年評選100人,每人獎勵1000元。建立定州市中小學幼兒教師獎勵基金,積極鼓勵引導企業、社會團體、非政府組織捐資助學,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獎勵,并適時提高獎勵標準。
國家、河北省分別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以上、2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我市為在鄉村學校從教1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予以鼓勵。各類評優評先,要切實向鄉村教師傾斜。
(七)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加強鄉村教師思想政治修養,培養其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深入開展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學習教育活動。加強理想信念教育,特別是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自覺踐行。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明確和強化責任感,提升工作的科學性。健全鄉村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堅持報告會、座談會、研討會、培訓班、讀書班等行之有效的學習方式,建設信息化學習平臺,增強政治理論學習的吸引力感染力。努力探索鄉村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徑、新載體,確保政治理論學習的經常性、規范性、針對性、創新性。
加強師德教育。以提高教師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水平為重點,把師德教育滲透到教師職前培養、資格準入、日常管理和職后培訓的全過程。落實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大力加強鄉村教師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師德過程性考評和獎懲制度。實施50學時師德教育全員培訓。
(八)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將鄉村教師培訓納入教育法制建設范圍,并將其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市財政部門要履行實施主體責任,將教師校長培訓經費納入政府預算,嚴格按照農村中小學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
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的保障機制,確保中小學教師五年一周期360學時的全員免費培訓。依法實行教師培訓歸口管理,統一由教育部門負責,對全市鄉村學校教師校長進行提高培訓。全面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將教師參加培訓情況作為重要內容。高度重視教師發展中心建設,整合教師培訓、教育科研、儀器裝備等機構,形成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的合力,發揮教師培訓的整體效益,到2020年底,我市完成實質整合。
提高鄉村教師培訓效益。大力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字化課程等信息技術手段,實現教師培訓全覆蓋。積極實施教師培訓推薦課程與自選課程相結合的學習模式,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采取頂崗置換、網絡研修、送教下鄉、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鄉村教師省、市級骨干教師和學科名師的培養,到2020年,選拔培養800名市級以上鄉村骨干教師和學科名師。大力加強名師工作室建設,到2020年,我市建立1-3個省級名師工作室,重點發揮其對鄉村教師示范帶動作用。積極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自起,統籌“國培計劃”“省培計劃”和“市培計劃”財政經費集中支持鄉村教師校長培訓。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定州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鄉村教師支持工作的組織實施。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和指導。發展改革、財政、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切實承擔責任。
(二)加強經費保障。市政府將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形成穩定的投入機制,集中力量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確保各項鄉村教師支持政策落實到位。把資金和投入用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領域,切實用好每一筆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加強經費監管,規范經費使用,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三)加強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重大意義。把支持政策講透徹,把工作要求講具體,增進廣大鄉村教師和社會各界對我市實施辦法的理解、認同和支持。要大力宣傳鄉村教師堅守崗位、默默奉獻的崇高精神,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
(四)加強督導檢查。市政府將定期協調相關部門,對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并納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重要內容,及時通報督導結果并適時公布。對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方面改革創新、積極推進、成績突出的部門或單位,及時推廣經驗做法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實施不到位、不作不力、成效不明顯的,要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