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的機構整合也已經基本完成。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自國土部獲得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的數據,全國335個市(地、州、盟)、2789個縣(市、區、旗)完成職責機構整合,占比分別達到100%和98%。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已于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標志著不動產登記將在地市層面全面實施。該細則對《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進行了完善,首次將公用產權將劃歸業主名下。細則還對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查詢進行了規范,將查詢主體限定為權利人、利害關系人、有關國家機關三類。
不動產登記真的來了!
1月20日晚間,在征求意見結束近9個月后,國土部公開發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下稱“細則”),細則已從1月1日起正式實施。
“相比暫行條例,細則為不動產登記工作提供更加詳實和可操作的法律依據。”國土部地籍司原副司長向洪宜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細則的出臺也標志著不動產登記將在地市執行層面全面落地實施。
除了細則的出臺,確保不動產登記實施的前提??不動產登記的機構整合也已經基本完成。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自國土部獲得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的數據,全國335個市(地、州、盟)、2789個縣(市、區、旗)完成職責機構整合,占比分別達到100%和98%。
國土部部長姜大明在部署工作時亦特別強調,今年要重點抓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在基層落地,力爭年底前所有市縣頒發新證、停發舊證。
不動產開始全面登記
在《物權法》頒布9年后,我國的不動產產權登記迎來了全面統一登記階段。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和抵押權等均納入不動產登記范圍內。
細則在此前的基礎上,對不動產登記進行了完善。
以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為例,細則稱,辦理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時,申請人應當將建筑區劃內依法屬于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物業服務用房及其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申請登記為業主共有。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的,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權利依法一并轉讓。
“業主在購房時,綠地等公共設施無疑是攤到房價中去的,細則也首次把這部分產權歸屬為業主,也就是說業主享受這部分產權的收益、處置等權利。”易居研究院分析師嚴躍進介紹。
嚴躍進舉例稱,未來小區內張貼廣告、物業服務用房等收益或也將統一明確劃歸為業主共有。
與此同時,根據細則,軍隊的不動產和中央國家機關的土地和不動產均納入登記范圍。
“細則”出臺后,不動產登記的新增部門將漸入軌道,但在超圖軟件國土事業部總經理謝明輝看來,不動產登記的存量數據庫的建設,多部門協調力推不動產登記的機制仍需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