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15天退票不收手續費
11月30日12306官網發布消息,從12月3日起,對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
鐵總表示,鐵路部門將進一步優化退票、改簽規則,推出“提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費”新政,這主要是考慮到,15天為車票再次銷售留出了比較充裕的時間,鐵路公共資源能夠得到比較充分的利用。
例:票面日前為2015年1月16日的車票,在2015年1月1日及以前辦理退票時不收退票費。
開車前15天以上的車票,退票時不收退票費。
注意:改簽后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2015年春運期間為2月4日至3月15日)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
開車后可改簽當日余票
為了讓更多的旅客最大限度利用車票資源,減少占票浪費運力,同時也便于已持有車票旅客的行程調整,在其他列車有余票時,可以改簽發到城市相同的車票。具體是,開車前48小時以上,可改簽預售期內的任意車次;開車前48小時以內,可改簽從辦理改簽之時至票面日期當日24:00之間的其他車次,不辦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簽;開車之后,旅客仍可改簽當日其他車次。這些措施,可以更好地方便旅客的出行,保障旅客的利益,同時讓更多的旅客充分利用鐵路公共資源。
12306退票改簽收費標準
開車前48小時以上
例:2015年2月5日13時的車票,在2015年2月3日13時以前,可辦理預售期內任意日期、任意車次有富余車票、與票面發到城市相同的車票的改簽。
開車前48小時以上的車票,可以辦理預售期內任意日期、任意車次有富余車票、與票面發到城市相同的車票的改簽。
開車前48小時以內
例:2015年2月5日13時的車票,在2015年2月3日13時至2月5日24時之間,可改簽為2月5日24時之前的其他車次。
開車前48小時以內的車票,可以辦理自改簽之時起,至票面日期當日24小時之前其他車次有富余車票、與票面發到城市相同的車票的改簽。
票面當日24時
例:2015年2月5日13時的車票,在2月5日13時以后也可以改簽為2月5日24時之前的其他車次。
開車后的車票,可以辦理票面日期當日其他車次有富余車票、與票面發到城市相同的車票的改簽。
改簽后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2015年春運期間為2月4日至3月15日)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
據悉,火車票退票手續費新規定實行梯次退票,網上退票手續費和其他退票方式扣費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