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借居住證獲得基本公共服務成為可能。
10月2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居住證暫行條例(草案)》,以法治助推新型城鎮化。
會議落實戶籍制度改革,用法治方式完善居住證管理,保障持證人合法權益,是推進以人的新型城鎮化、推動農業現代化、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也有利于擴大內需。
草案規定,在全國建立居住證制度,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蓋,要求各地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提高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務水平。草案還明確了居住證持有人通過積分等方式落戶的通道。
淡化戶籍
首都經貿大學特大城市研究院研究員葉堂林指出,居住證制度在全國推進后,將有望代替原先的戶籍制度。
戶籍未必在各地會消失,但是會淡化。而居住證能否推行,核心是由其帶來的住房、教育、醫療等相關公共均等服務能否到位。對于京滬而言,其公共服務水平相對較高,目前對外來人口限制比較大,但是對于人口不多的城市,如果能夠提供較高水平的公共服務,則有利于這些地方聚集人口。
而居民之所以不愿意去中小城市,原因在于當地的各項公共服務跟不上,同時就業機會少,收入低。要使中小城市有更多的產業集聚,公共服務要向下傾斜,此時需要中央財力支持。
“未來全國建立實施居住證制度后,每個人都有一個社保賬號,走到哪都一樣,這有利于人口流動。而不會因為每人戶籍不一樣,附著的福利也不一樣。”他說。
此前《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提出,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加快建設和共享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穩步推進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
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
建立居住證制度后,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等。
明確積分落戶通道
不過,居住證實施的一個問題是,農民工前往大城市的意愿發生了變化。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今年三季度末,農村外出務工勞動力總量17554萬人,與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這與前幾年每年5%左右的增速相比,下滑明顯。
天津城建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院長王振波認為,一線城市落戶限制多,現在情況已經有很大變化,很多人不愿意放棄農村戶口。因此,從長遠看,中國的戶籍制度還是要取消的,勞動力流動不應該被限制。
他認為,居住證的積分制度可能和農民工沒有多大關系。積分制度肯定是與人才、就業多長時間、受教育程度等因素有關,農民工很多人達不到這個條件。現在國家放開小城鎮落戶,但是一般居民都不愿意去。一個可行的辦法是,推進大城市周邊的小城鎮化。
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CBD發展研究基地執行主任蔣三庚認為,城鎮化還是要遵循市場規律。目前還是要促使中小城鎮發展起來,現在特大城市人口多,中小城市人口減少,關鍵在于資源要均衡,這樣才能吸引農民工去中小城市。
“如果農民工通過積分在一些城市能夠落戶,其子女上學,以及其他的醫療等方面問題能夠得到解決,農民工還是愿意的。這也利于解決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人口過于聚集。”他說。
此前清華大學的一項城鎮化調查,詢問被訪者“如果您能在城鎮定居,根據您或家人的條件,最想定居在什么地方?”調查結果發現,愿意在城鎮定居的農民工群體中,76.7%的人愿意在地級市、縣城或鎮上居住,僅有 23.3%的人愿意在省會或直轄市定居。
清華大學教授李強認為,農民工在一些縣級和地級城市就地城鎮化,是未來的發展思路。很多農民工因為子女升學,在當地城市買房比例比較大,這能促進農民工就近就地城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