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學校辦公設備管理規章制度:
為了增強員工的主人翁意識,提倡節約風尚,杜絕不必要的浪費,確保在順利完成工作的情況下最大限度的降低辦公設備及辦公用品的消耗,現制定對辦公設備及用品的管理辦法如下:
一、辦公設備
1. 學校現有的設備有各分校指定專人負責對辦公設備進行管理、使用、清潔及維護并做好詳細記錄。
2. 各分校負責人應認真維護實施設備,屬于正常磨損的應及時修理,屬意外損壞的應上報說明原因,并做相應的記錄。
3. 需要購買新設備需寫明原因,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再上報到校長,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實施,各分校主要負責人應實事求是,嚴格把關,杜絕重復及浪費現象。
4. 各分校其他人員需借用設備時,要經負責人批準并辦理借用手續。
5. 分校管理一定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隨意提取。如造成設備丟失,由責任人賠償,若不能明確到人,則費用由該分校員工分攤。
二、辦公用品
1. 學校的辦公用品統一由校部購買,各分校需用辦公用品時有專人負責到校部領取并填寫領取單。
2. 各分校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并與每月末上報。
3. 各分校應辦理辦公用品發放辦法及手續,領取辦公用品應登記到人,并定期予以檢查。
4. 剪刀、計算器、訂書釘等耐用品自員工工作起一次性發放,除非正常磨損不另行發放。
5. 其他辦公用品如:筆記本等視工作需要領取相應數量,不得浪費。
6. 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他用品的須經校長批準方可購買。
三、報刊
1. 報刊應派專人管理。
2. 報刊管理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并進行處理、分類、登記。
3. 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須經負責人批準。
4. 各分校要妥善保管報刊,如造成報刊丟失,由責任人賠償,若不能明確到人的,由該分校員工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