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單位日常的運營管理,協助總經理對單位計劃的制度及實施和檢查。
2、掌握單位的組織機構,人事制度,各部門日常操作規程以及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3、向總經理建議任免部門經理及中層管理人員人選。
4、掌握控制及處理各種緊急情況的方法及步驟,妥善處理各種突發性事件。
5、主持單位種種人事培訓工作,督導和考核部門的服務質量,有及紀律性符合有關標準。
6、了解和分析單位需求,制度營銷計劃,負有拓展單位前景的責任。
7、了解和掌握營業情況及種種收費標準。
8、協調各部門經理工作,定期召開會議,根據總經理的意向指導單位工作方向。
9、當總經理外出,受總經理委托,代理行使總經理權力。
10、綜合協調處理企業內部各大部門、各種形式、各種類型的日常事務。——————
1、常務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命令、通知、通報等,正確行使《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有關審批權限,對全礦的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責任,是安全技術工作第一負責人。
二、負責組織編制生產、建設長遠規劃和年度生產建設計劃,同時編制安全技術發展規劃和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三、負責審批礦井各設計、施工方案、作業規程,并認真檢查貫例執行情況。
四、負責分析礦井水、火、瓦斯、煤塵,頂板等重大隱患,及時掌握第一手資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五、負責領導全礦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工作,組織編制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規劃,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六、負責組織本礦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學習新技術,推廣新成果,從技術上研究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時解決實際生產中的問題。
七、參加領導全礦安全質量大檢查。
八、負責工程技術人同技術職稱的評定與晉升。
九、負責新技術的引進現推廣,使用。
十、負責標準化計量管理。
十一、參加領導重大災害事故的搶救、追查、分析、處理工作。
2、常務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一通三防”崗位責任制
一、礦總工程師在礦長的領導下,對礦井“一通三防”技術業務管理全面負責。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一通三防”的法規,政策,文件和指令,在礦井規則,設計,生產過程中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制定礦井“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從安全技術措施上為“一通三防”管理創造有利條件,防止重大瓦斯,煤塵事故的發生,促進安全生產。
四、調動礦井通風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組織完成“一通三防”技術業務工作,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條件,給職工創造良好作業環境。
五、負責組織編制礦井通風發展規劃,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推廣啟動,普及礦井通風安全知識。
六、每月召開一次通風例會,專門研究通風工作,每日審閱通風瓦斯度日報,接收通風工作匯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組織開展業務達標競賽,負責通風責任制檢查考核與兌現。
八、負責“一通三防”事故的搶救和處理。
一、總工程師對礦井安全生產負全面技術管理責任,對一通三防專業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負責事故處理的技術工作,對通風專業事故處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三、每月召開一次通風專業例會,總結月度專業安全技術工作和專業質量標準化工作,分析業務保安存在的問題,制訂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對下月專業工作作出安排。
四、總工程師是礦井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的總負責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礦井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分析會議,檢查本月排查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對上月排查的事故隱患進行類別與等級的確認,研究落實整改措施及時間,明確責任,并按照《關于定期排查礦井重大事故隱患的規定》匯報上級主管部門。
五、負責組織編制年度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抓好落實。對礦井安措工程及資金落實負直接責任。
六、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有關技術管理規定,把好設計關、生產布局關、規程措施審查關、隱患處理關、安措資金使用關。
七、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及專業人員培訓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落實。
八、每月召開1次頂板分析會,總結分析本月礦井頂板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對下月頂板管理工作作出安排。
九、按時完成下井、抓“三違”指標。
十、逐日審簽礦井瓦斯日報表。
十一、負責組織制定礦井檢修安全技術措施,對大的檢修項目的施工方案進行審查。
十二、抓好礦井新技術、新項目的科研攻關和推廣應用工作。
十三、負責編審通風專業年度、月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四、參與各類事故調查、分析處理,組織制定防范措施,抓好落實。
十五、負責爆破材料的選型,審查爆破器材合理使用、審查井下爆破,按有關規定執行和安全爆破技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