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這里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那么2019年通遼最低工資多少錢?通遼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定?以下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通遼最低工資的相關信息。
一類地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等15個區,二連浩特市等2個計劃單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0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7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6元/小時。
二類地區: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等6個區、托克托縣等5個縣、錫林浩特市等3個縣級市和阿榮旗等9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6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6元/小時。
三類地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開魯縣等4個縣、烏蘭浩特市等3個縣級市和巴林右旗等16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5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5元/小時。
四類地區:卓資縣等8個縣、阿爾山市等3個縣級市和庫倫旗等17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4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5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中包含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最低工資標準中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關于最低工資
這些常識你要懂
1、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2、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哪些單位?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3、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哪些項目?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及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①加班加點工資;②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③用人單位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④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⑤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4、月最低工資標準與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范圍是什么?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
5、試用期人員的工資是不是可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6、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應該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的,人力社保部門將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并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額度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