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鎮江市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鎮江市歷年最低工資標準一覽表
記者昨日從鎮江市人社局獲悉,經市政府同意,從2018年8月1日起,鎮江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根據調整通知,鎮江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從1890元/月上調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從17元/小時上調為18.5元/小時。
記者了解到,從1月1日起,鎮江市區及丹陽市、句容市、揚中市均執行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意味著這次全市各地最低工資標準將統一上調為2020元/月。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市人社部門提醒,有四類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鎮江市自1996年開始,除1998年和2009年外,基本每年都上調最低工資標準。1996年7月1日起,市區最低工資標準只有240元,至2011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突破千元大關,今年首次突破2000元大關。
據了解,一般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相關部門也會相應對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平均工資等標準進行必要的修正,領取最低工資的勞動者、病假員工、帶薪休假員工、試用期員工、停工停產單位員工和失業人員等將直接受益。
昨天,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7月1日起,鎮江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為1890元/月。
根據省人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精神,經市政府同意,從2017年7月1日起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18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17元/小時。我市市區及丹陽市、句容市、揚中市均執行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人社部門提醒,四類薪酬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