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2020年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工作,朔州調整了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就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的相關事宜發布了通知,來一起看看具體情況。
2020年朔州公積金繳存基數
應縣、右玉縣:1500元-16551元;
山陰縣、懷仁市:1600元-16551元;
平魯區、朔城區:1700元-16551元
2020年朔州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12%
為使2020年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工作能夠順利進行,朔州就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的相關事宜發布通知。
一、關于核定時間的安排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范住房公積金匯繳行為,維護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全市各單位及駐朔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統一安排在七月份進行核定。
二、關于新基數執行的時間
各縣(市、區)、市直、平朔及駐朔各繳存單位從七月份起按核定的新基數執行。凡在七月份未核定繳存基數的單位,本年度核算周期內原則上不再作調整,繼續執行上年度繳存基數。
三、關于新基數的執行標準
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晉建金字〔2015〕159號)精神,應將行政事業單位年終一次性獎金、精神文明獎等獎勵性工資、經批準的獎勵性津補貼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范圍。
四、關于“限高保低”問題
(一)2020年應繼續嚴格執行“限高保低”政策。各縣(市、區)、市直、駐朔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16551元。下限原則上不低于朔州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310元),最低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晉政辦發〔2017〕120號)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一類地區平魯區和朔城區不得低于1700元;二類地區山陰縣和懷仁市不得低于1600元;三類地區應縣和右玉縣不得低于1500元。
(二)各繳交單位應當如實申報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務必按中心規定的核定基數時間到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核定手續。繳存基數未達到3310元的繳交單位必須到中心辦理一年一度的核定工作,否則這些單位及職工將無法正常辦理繳存、提取、轉移、合戶、貸款等住房公積金相關業務。
五、關于繳交比例的問題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過12%,各單位可在5%-12%區間內自主確定;同一繳存單位職工的繳交比例必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