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借款申請人和共同借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在申請之日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且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
2、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首次或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蘇州市范圍內的自住住房;本項所述購買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聯排別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產權);
5、購買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規定比例。辦理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總價的20%;
6、能夠落實貸款擔保。
二、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提供以下兩種計算方法,由借款申請人選擇:
1、按個人賬戶余額的倍數計算。
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借款申請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10(倍)。個人賬戶余額之和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2、按還款能力計算。
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借款申請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之和×35%(規定比例)×12(月)×貸款期限(年)。
(二)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還應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1、不超過貸款最高限額。
(1)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中有兩人(含)以上共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70萬元;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45萬元。
(2)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含)以內的普通住房,且住房總價不超過110萬元的,貸款最高限額為住房總價的80%。
2、不超過住房總價與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額。
3、選擇按個人賬戶余額的倍數計算可貸額度的,月還款額(按等額本息還款方式計算的本金和利息),應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注: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短或最長期限、月應還貸額等因人而異,您可以登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網上個人業務”系統進行初步測算 (貸款額度以柜面審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