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年滿18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匯繳正常,往前推算6個月所在單位和個人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首次匯繳時間至今達6個月,首次匯繳以資金流水賬記賬日期為準。
3、能提供本人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證明資料。
4、所購買、建造或大修的自住住房產權為按份共有的,申請貸款的主借款人須擁有50%以上的房屋所有權。
5、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依照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
7、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8、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常州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1.申請
提出貸款申請:到購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大廳領取貸款相關表格辦理業務;
2.審核
貸款受理:申請者本人將填妥的表格和上述辦理材料進行提交,資料齊全者當場辦理。提交材料不全者,工作人員將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
3.簽訂借款合同
簽訂借款合同:貸款審批和銀行貸款審查后,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4.抵押辦理貸款發放
銀行將《借款抵押合同》和《公積金貸款借款借據》發放給借款人。
常州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1、商轉公貸款額度不超過申請轉貸時的商業性住房貸款剩余本金。
2、借款人(年滿18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房屋所有權人和房屋共有權人及其配偶均為借款人,下同)中兩人及兩人以上滿足貸款條件的,貸款額度最高是50萬(至少余額有25000),只有一人滿足貸款條件的,貸款額度最高30萬(余額至少15000)。
3、貸款額度不超過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之和的一定倍數。
(1)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之和的10倍;
(2)借款人均無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記錄,貸款額度可放寬至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的20倍。
(3)對符合條件的特定對象,適當會放寬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要求:
申請公積金購買經濟適用房時,借款人中兩人或兩人以上符合貸款條件,按公積金余額計算不足30萬元的,最高可貸30萬元,只有一人,余額計算不足18萬元的,則最高可貸18萬元;購買普通自住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14平米,容積率在1.0以上)時,住房公積金無貸款和提取記錄的,按公積金余額計算不足30萬元的,貸款可放寬至30萬元,如果一人,余額計算不足18萬元,最高可貸18萬元。
4、商轉公額度不超過購買自住住房實際應付價款的一定比例:比如首套房面積不超過90?,不超過總房價的80%,首付20%;超過90?,不超過總房價的70%,首付30%。二套房不超過總房價的40%,首付60%。
5、貸款月還額不超過借款人月收入之和的50%
提醒:具體的情況需要向銀行人員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