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證明材料;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4、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應付房價款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
5、提供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時限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在下列時限內提出申請,超過時限的貸款申請不予受理。
(一)購買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應在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之內提出申請。
(二)購買二手房的,應在契稅完稅憑證確認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之日起6個月之內提出申請。
(三)建修自住住房的,應在批準文件簽發之日起6個月之內提出申請。
貸款程序
(一)貸款申請。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持上述相關貸款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二)貸款審批。公積金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對借款人的貸款證明材料、個人信用報告、貸款擔保方式等進行審查、評估,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貸款的決定,并通知借款人。
(三)簽訂合同。準予貸款的,委托受托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借款借據,并辦理貸款擔保手續。
(四)抵押登記。借款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未婚或單身證明)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
(五)貸款發放。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生效后,受托銀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劃轉借款人的借款款項。
貸款證明材料
(一)商品房貸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結婚證;
3、商品房買賣合同;
4、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
5、契稅完稅憑證。
(二)保障性住房貸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結婚證;
3、申購保障性住房核準文件;
4、保障性住房購房合同;
5、首付款憑證或購房發票。
(三)二手房貸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結婚證;
3、房屋買賣合同;
4、契稅完稅憑證;
5、房屋所有權證。
(四)建修住房貸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結婚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國有土地使用證;
5、房屋所有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