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中心: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大大放寬
2015年12月1日起,在常州市正常繳存3個月以上住房公積金的無房職工,如果未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貸款)或未因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每年可以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2015年12月1日起,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再區分借款人性別、住房類型、貸款用途等要素,統一延長至主借款人不超過65周歲,但最長貸款年限仍為30年,且不超過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此次提取政策調整后,將提取對象由外來務工人員、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房)職工和新就業大學生放寬至無房職工,最大程度幫助更多職工解決租房難題。
提取額度也同步做出調整,對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房)的,可按當年實際房租支出金額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每位職工每年提取額度不得超過9600元。在提取時,公積金中心會以直聯方式,將提取資金直接打入職工的銀行借記卡上。
為了方便群眾辦理提取業務,公積金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了簡化。對于租住公租房和廉租房的,職工只需憑當年度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房)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即可;對于租住商品房的,職工只需授權公積金中心向房產信息登記部門查詢本人和配偶的無房情況即可,無需提供住房合同和租房發票。同時做到一次申請、一次辦理,避免職工來回奔波。
今年從國家住建部到省住建廳,都要求各公積金中心放寬提取條件、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等。與此同時,隨著政策宣傳的深入推進,我市住房公積金的制度覆蓋面不斷擴大,目前已有100余萬名職工建繳了住房公積金,職工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訴求也不斷增多。
但我市公積金始終面臨著貸款資金供應緊張的情況。2007年以來,我市公積金個貸率已連續9年保持在90%以上,使用率居于全國前列。
市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提醒,目前公積金中心已經與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聯網,在方便職工辦理住房提取業務的同時,也加大了對騙提套取的審查力度。一旦發現騙提行為,公積金中心不僅責令職工退還騙提套取資金、暫停其3年內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而且還會將職工騙提套取相關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并納入征信系統。同時,對協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公積金中心也嚴肅處理,構成犯罪行為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