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北京如何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北京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有哪些,北京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申請條件:
1 | “三房”輪候家庭 | 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無須再次申請,只要到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登記。 |
2 | “三房”外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 |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與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同一戶籍的已成年單身子女。申請家庭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 |
3 | 外省市來京家庭 | 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收入,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
4 | 產業園區 | 主要用于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并報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
“三房”輪候家庭,可持備案通知書到原申請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登記申請輪候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時間從原保障性住房備案登記日期起算。
“三房”外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外省市來京工作人員家庭向申請人工作單位所在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主要用于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并報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所需材料:
1 |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無法提供居民身份證件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戶籍管理部門或軍隊團級以上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標明身份證件號碼。) |
2 |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口簿。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員提供本市公安機關出具的同期暫住證明 |
3 | 已婚家庭成員的婚姻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民事調解 |
4 | 《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產權單位的證明),包括申請家庭地址、戶口所在地地址、戶口遷入本地原地址及他處住房等 |
5 | 原住房已拆遷的,需提供拆遷補償協議 |
6 |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繳存人社會保險繳納信息憑證,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帳單》或《參保職工四險繳費情況表》等 。 |
7 |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提供的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個人信息》,或受托銀行經辦網點為繳存人打印并加蓋“住房公積金結息對賬專用章”的《住房公積金查詢書》、《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明細》、“住房公積金對帳簿” |
8 | 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包括完稅證、繳款書、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或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
9 | 本市工作單位提供的加蓋公章的就業單位資料復印件 |
10 | 優撫家庭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優撫證明。 |
11 | .家庭成員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出具的收入證明,離退休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離退休費的有關憑證,失業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標準的證明。 |
12 | 申請家庭成員有重殘人員的,需提供本市區(縣)殘聯出具的重殘證明。 |
13 | 申請家庭成員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區(縣)級醫療機構出具的大病診斷證明 |
14 | 勞模家庭須提供市總工會出具的省部級勞動模范證明 |
15 | 成年孤兒提供本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成年孤兒安置證明。以上提供材料中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60周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過大手術人員、重度殘疾人員、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成年孤兒為優先配租。 |
審核制度:
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申請、審核按照本市現行的保障性住房“三級審核、兩級公示”制度執行。申請家庭住房、收入等情況的審核按照本市現行保障性住房相關政策執行。審核及公示時限按現行廉租住房審核及公示時限執行。
配租標準:
一個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賃住房。
家庭人口 | 家庭構成 | 配租套型 |
1人 | 單身(包括未婚、離異、喪偶) | 宿舍、單居或小套型 |
2人 | 夫妻及子女未滿10周歲的單親家庭 | 單居、小或中套型 |
子女年滿10周歲的單親家庭 | 中或大套型 | |
3人 | 夫妻及子女 | 中或大套型 |
優先配租:
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優先配租;申請家庭成員中有60周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過大手術人員、重度殘疾人員、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成年孤兒優先配租。
租賃期限: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