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益陽公積金貸款需滿足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等條件,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備金。
一、益陽公積金貸款需要什么條件
公積金貸款對象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繳存人及其配偶在益陽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擴)建、大修住房應用于自住,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借款申請人所在單位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繳存狀態正常,申請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狀態正常。
(二)借款申請人家庭具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且無2次(含)以上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記錄。
(四)同意授權公積金中心查詢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同意授權公積金中心從夫妻公積金賬戶或銀行賬戶按月代扣資金還貸。
(五)同意以所購買、建造、翻(擴)建、大修房產作抵押。
申請人家庭信用記錄良好。近2年內(以公積金中心查詢并打印的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的時間為節點往前計算),不良信用記錄連續3期(含)或累計6期(含)以上的,且逾期金額(或最低未還款額)小于3000元的,須經辦金融機構出具非惡意拖欠證明,大于3000元的不予貸款;逾期額未結清的不予貸款。
二、益陽公積金提取條件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購買現房的,提供購房《契稅完稅憑證》和1年內《房屋所有權證》,購異地(本辦法所指“異地”,系益陽市行政區域以外、湖南省行政區域以內的地區,下同)現房的,提取人須向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承諾書》。提取《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日之前夫妻雙方的賬戶余額且不超過所購房契稅計稅金額。
購買期房的,提供首付款憑證和2年內經房管部門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提取人同意按提取金額的10%凍結作保證金,購異地期房的,提取人須向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承諾書》。提取購房合同備案日期之前夫妻雙方的賬戶余額且不超過購房合同金額。
購福利房或銜接部分產權房的,提供1年內《房屋所有權證》、購房批復和分戶計算表。提取《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日之前夫妻雙方的賬戶余額且不超過所購房總價或銜接產權付款額。
購拆遷安置房的,提供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付款證明、2年內《購買安置房合同》。提取《購買安置房合同》簽訂日之前夫妻雙方的賬戶余額且不超過所購房實際付款額。
購買二手房已過戶的,同購買現房規定,未過戶的,提供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賣方《房屋所有權證》,雙方與住房公積金中心簽訂《支取住房公積金購房協議書》,并階段性凍結提取人公積金賬戶。提取《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日之前夫妻雙方的賬戶余額且不超過所購房契稅計稅金額。
城鎮建造、翻建、擴建自住房的,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1年內《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翻建、擴建房的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提取《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登記日之前夫妻雙方賬戶余額且不超過其費用總額。
農村建造、翻建、擴建自住房的,夫妻雙方中至少1方戶籍在農村建房所在地,提供1年內《農村村民個人建房用地許可證》。提取《農村村民個人建房用地許可證》登記日之前夫妻雙方賬戶余額且不超過其費用總額。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大修合同、付款證明、房管部門出具的1年內C或D級《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提取合同簽訂日期之前夫妻雙方的賬戶余額且不大于其費用總額。
第五條 離休、退休提取
職工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或出具退休(含離休)證。銷戶或部分提取。
第六條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證明(非公單位職工可由所在單位證明)或法院判決書。銷戶或部分提取。
第七條 調離本市或出境定居提取
調動的提供調動證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證明。銷戶或部分提取。
第八條 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
償還本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須從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中按月對沖,提取金額即對沖還貸額;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的,提取額不低于12期月還款額。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供借款合同、最近6個月還款記錄。每年提取1次,每次不大于12期月還款額。
第九條 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提取
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提供借款合同、最近6個月還款記錄;償還組合貸款銀行部分的,提供最近6個月還款記錄。每年提取1次,每次不大于12期月還款額。
第十條 無房戶支付房租提取
租住商品房的,公積金繳存地房管部門出具家庭近6個月內無房證明,提供租賃房《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城區(含資陽區、赫山區、高新區)每平米月提取額8元,區縣(市)每平米月提取額7元,租住面積大于144平米的按144平米計算;租住公租房的提供與公租房管理部門簽訂的《益陽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和房租支付憑證。每半年提取1次,月提取額不超過月租賃費,每次提取額不大于6個月租賃費。
第十一條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出具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證明。住房公積金余額在1萬元以上的提供涉及遺產分配內容的《公證書》。銷戶提取。
第十二條 職工本人或配偶罹患重大疾病提取
提供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1年內醫保報銷憑證。住院治療期間每年提取1次,提取額不超過醫保報銷后的醫藥費個人負擔部分。
第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銷戶提取
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自愿退出繳存的,由本人提交退出申請書。銷戶提取。
第十四條 購房保證金退還
購房凍結的住房公積金,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憑證》解凍退還;有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憑《他項權證》和《契稅完稅憑證》解凍退還。
第十五條 提取人須提供第二代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產權或合同登記為配偶、夫妻同時提取或配偶代辦提取手續的,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第三人代辦提供《公證書》。
第十六條 購房產權按份共有的,提取額不超過提取申請人所占產權份額;共同所有的,提取額不超過按人平分的產權額。
第十七條 同一套房屋,所有權人及共有權人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含凍結金)不超過總購房款;同時申請貸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含凍結金)加貸款(不含銀行提供的貸款)總額,不超過總購房款。
第十八條 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須轉入本人儲蓄賬戶或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公證書》有指定賬戶的除外)。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在當地有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只能用于償還貸款。凡每年提取1次的,每次提取至少須間隔12個月。
三、住房公積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于工資總額屬性,屬于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